借钱不还钱,有借条,怎么走法律程序?

我的朋友前几年借给一个老乡几千块钱,老乡给打了欠条,欠条中注明,在2008年12月X日还清。但是到现在没给钱,而且好像还不知道哪里去了。当然,我朋友知道这个老乡的姓名地址。
朋友打算走法律程序要回借款,我咨询了一下律师,律师说,这里有个诉讼时效的问题不好办。因为按照欠条上写的,这笔借款的诉讼时效早已过去了。
他说,你现在要起诉欠款人,就必须有证据证明“自己在诉讼时效结束之前曾经追讨过这笔欠款”,否则法院可能不予受理。
——我要问的是:果真是这样吗?如果过了实效,就真的鸡飞蛋打了吗?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求高手指点。
补充一下:如果咱这边拿不到确凿证据,不能延长诉讼时效,法院会不受理,或者驳回诉讼。那意思是不是就是说:这钱就没法要了?法律途径走不通了?

1、诉讼时效确实是过了,普通的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2年。从2008年12月到2010年12月间,如果债权人没有向债务人要求还钱,诉讼时效不存在中断或者中止的情况,那么对方就产生了相应的诉讼时效抗辩权。
2、法院是中立于当事人的,法院不会主动援引诉讼时效抗辩而不受理你的案件的。只有对方在答辩中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才会判决你败诉。
3、现在最重要的是寻找证据证明2008年12月到2010年12间你向对方要求过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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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22
律师说的很对,诉讼时效是两年,从08年到现在都过了两年了,除非你在职期间有跟他要过钱,就是主张过自己的权利,他不给的就从你要过钱的那个时间开始在算诉讼时效。但是律师有个地方说错了,就是法院会受理,并且应当受理,但是会驳回你得诉讼请求。其实跟受不受理没什么区别啦。
第2个回答  2020-05-09

欠款走法律的程序:1、以公司/个人的名义写起诉状;2、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供证据;3、等候审理,一般案件6个月法院审结,6个月不能审结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4、等判决生效后,对方不还钱,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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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09-22
应当过了诉讼时效,除非你有证据在两年之内追讨过,或在他向你支付哪怕是一部分,则可以确认为时效中断,否则,应当按超过诉讼时效处理。
第4个回答  2021-11-21
如果是故意不还,不补借条,也可以收集其他证据起诉的,比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起诉还需要对方的身份信息,法院才能受理立案,欠钱不还,去申请起诉,欠条说可以协调,没有身份信息,欠条说也可以帮忙协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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