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往里面打钱,但是法院可以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2、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扩展资料
工资卡被冻结后,如果公司不协助法院的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可以打进去,但是不可以取钱出来。
关于银行存款冻结。在一般民事诉讼案件中,为防止被告隐匿或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只要原告提出申请,缴纳一定比例保证金后,经法院裁定,可以对被告财产(含银行存款)进行冻结或查封。
其中银行存款冻结又分为账户冻结和余额冻结两种形式。即当存款余额多余诉讼标的时,应该采取余额冻结,多余存款不受限制,存款人可以自由支配;当存款余额不足诉讼标的时,一般是账户冻结,只收不付,直到余额达到或超过诉讼标的。
银行存款冻结最长期限为1年,因案件需要,可以续冻,但仍然不能超过1年。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关于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相关规定:
1、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2、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
3、 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冻结财产的规定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银行卡冻结账户是可以进行资金转入的,但不允许转出。
银行卡被冻结后要想解除冻结,因被冻结原因的不同解除的时间或者手续也会不同,有的银行卡可能永远都解除不了,你最好打电话或者亲自到银行咨询为好。
冻结只是应司法机关的要求办理的,银行是没有权利私自给冻结的。有的可能只是被止付了,止付就是可以存不可以取。或者是超过5年没有使用过的,银行给转为睡眠户了,但是如果带着身份证去银行办理业务的话,银行就会给你自动再转会正常户的。
扩展资料:
银行卡被冻结,通常有三种情况,一是银行借贷逾期;二是一般民事官司诉讼;三是经济及其他违法犯罪涉案。
解冻银行卡有两种方式:
一是判决之前,原被告双方经调解,达成一致,或得到原告谅解的,由原告提出解冻申请,经法院裁定,可以解除冻结;
二是在官司判决之前或者之后,被告完全履行了偿还义务,法院必须在结案后规定时限内解除冻结。但是,一般民事诉讼案的解冻都必须由法院执行,其他任何人和单位包括银行都无权解冻。有网友说拿着身份证银行卡去找银行解冻,这是错误的。
首先,法院冻结银行存款不会提前通知存款人,银行更不能向存款人通风报信;其次,冻结后,银行在存款人咨询时可以告知被冻结原因,但无论如何都无权解冻,因为银行只是一个协助配合执法机关的角色。如果私自解冻,则涉嫌违法。
参考资料: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公司可以往里面打钱,但是法院可以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2、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扩展资料
工资卡被冻结后,如果公司不协助法院的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