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买卖双方的备件和款项开始审批一般需要7-10个工作日。放款时间:组贷过程是先出证后贷款,一般来讲审批后需要45个工作日,但是目前银行银根缩紧,时间要更长些。
2、一般是全部办理完毕再交接,具体看你是否有特殊要求,但是需要和卖方沟通过户当天,买卖双方去银行签订商贷借款合同,然后买卖双方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
3、签完商业贷款合同后须将买卖双方存折原件留在主办处—新的产权证出证后,将复印件送至评估所,待评估报告出来后,初审买方客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年限和资质,将组合贷款联络单和评估报告送至商业贷款银行,待银行审核通过后(银行审核时间需5-10个工作日)。
4、签署完公积金借款合同后的第13个工作日,公积金贷款部分进行放款,公贷放款结束后的3-5个工作日内,商贷部分进行放款。
组合贷款多久能审批通过,审批的时间,与借款人申请贷款的时间(是否是旺季)、贷款额度、贷款方式、贷款机构等因素都有关系。所以准备好相关的证件与办理的时间也是有关系的。
组合贷款办理流程
1、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2、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3、借款合同签订后,到相关部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1、提交买卖双方的备件和款项开始审批一般需要7-10个工作日。放款时间:组贷过程是先出证后贷款,一般来讲审批后需要45个工作日,但是目前银行银根缩紧,时间要更长些。
2、一般是全部办理完毕再交接,具体看你是否有特殊要求,但是需要和卖方沟通过户当天,买卖双方去银行签订商贷借款合同,然后买卖双方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
3、签完商业贷款合同后须将买卖双方存折原件留在主办处—新的产权证出证后,将复印件送至评估所,待评估报告出来后,初审买方客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年限和资质,将组合贷款联络单和评估报告送至商业贷款银行,待银行审核通过后(银行审核时间需5-10个工作日)。
4、签署完公积金借款合同后的第13个工作日,公积金贷款部分进行放款,公贷放款结束后的3-5个工作日内,商贷部分进行放款。
拓展资料:
1、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2、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3、借款合同签订后,到相关部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参考资料: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公积金贷款银行审批一般需要3-5个工作日,因公积金贷款手续较为繁琐,一般从申请贷款到贷款金额下放需要1个月左右,具体时间依据银行为准。
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咨询—借款人查询我市公积金网站、拨打客服电话12329或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当地政府服务大厅窗口进行咨询;需办理组合贷款的,应向受委托银行咨询办理商业贷款的具体要求;
申请—借款人及配偶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和购买不同情况住房需携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其缴纳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政府服务大厅窗口,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填写《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受理—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受理后进行初审,录入信息,核对借款人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初审符合贷款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签署初审意见后提交给考察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考察—公积金中心考察人员或担保公司对借款人购房情况、收入、信用等进行考察,出具考察意见;
审批—公积金中心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根据考察人员的考察意见进行审批,并在自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能否予以公积金贷款的答复。准予公积金贷款的,出具《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将材料转受委托银行;不予公积金贷款的,及时告知借款人理由并返还材料;
签署合同—受委托银行接到公积金中心转来审批后的贷款材料后,与公积金系统信息进行核实,同时复核借款人的所有信息、材料,核实无误后与借款人签署包括《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在内的所有合同,确定或开设借款人还款账户;
办理抵押、质押、保证—受委托银行协助借款人办理抵押、质押、保证等手续;用所购期房作抵押的,受委托银行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协助借款人办理抵押、保证等手续;
委托放款--公积金中心接到受委托银行转来的《房屋他项权证》后,复核、汇总并打印委托协议书,公积金中心财会科拨款并通知受委托银行放款;
放款—受委托银行接到公积金中心委托协议书后,按照委托协议书内容及时将贷款发放到售房单位、售房人约定还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