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里继承和赡养的关系?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这里写的比较模糊,比如说老人生前一直是儿子儿媳跟他生活在一起照顾他的饮食起居,大女儿二女儿在外地居住几乎没来伺候过老人,只有临终前来看了看老人,最后女儿提出要分老人的房子,这算未尽抚养义务吗,应该分么?如果分但是少分的话这个少分到底是个什么范畴,分几分之几算少分?小女儿曾来帮助儿子两人一起照顾过老人一年,儿子从老人的工资里每月支付给小女儿照顾老人的工资,那么这个小女儿能分多少?

如果老人没有遗嘱的话,那么将进行法定继承,原则上是均等原则,对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帮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主要扶养义务)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不分。大女儿、小女儿就是这样,但前提是她们有扶养的能力。小女儿虽然拿了老头的钱,但是也有照顾老人的事实,而且貌似她也没什么钱,可以分得。至于你说的到底能分多少,这就要看法官的判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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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16
赡养从形式可以是金钱物质上的资助,也可以是日常生活照料。
所以,老人的儿子儿媳因为生活上的照料已经尽了赡养义务。
两个女儿因为在外地,是否尽了赡养义务这样看她们给了足够的金钱物质上的资助了。如果金钱上也给的很少,则明显是未尽抚养义务。
如果给了足够的金钱的资助,因为儿子儿媳照顾生活,所以一般视为主要的尽抚养义务。

很抱歉,我还是没有回答你的问题。
建议交由法院处理,具体的多少要看法官如何认定了。
第2个回答  2011-10-10
不能说,因客观原因不能抚养,不能算未尽赡养义务。但不影响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第3个回答  2011-10-17
建议协商,只要两女儿心中是有这个父亲的,那么平分也是比较恰当的啊。如果协商不成,撕破脸皮的话,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公正判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10-13
这个多分和少分时由法官根据事实和实际情况来自由裁量的,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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