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军人死亡后有哪些补贴

我爷爷今年78岁于2015年3月13日去世,他是因公七级伤残,不知道应该去民政部门办理哪些手续,希望知情人士多多指点

第二章死亡抚恤第七条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遗属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第八条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烈士:(一)对敌作战死亡,或者对敌作战负伤在医疗终结前因伤死亡的;(二)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杀害,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折磨致死的;(三)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参加处置突发事件死亡的;(四)因执行军事演习、战备航行飞行、空降和导弹发射训练、试航试飞任务以及参加武器装备科研实验死亡的;(五)其他死难情节特别突出,堪为后人楷模的。现役军人在执行对敌作战、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烈士对待。批准烈士,属于因战死亡的,由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属于非因战死亡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情形的,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第九条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因公牺牲:(一)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二)被认定为因战、因公致残后因旧伤复发死亡的;(三)因患职业病死亡的;(四)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五)其他因公死亡的。现役军人在执行对敌作战、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以外的其他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因公牺牲对待。现役军人因公牺牲,由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确认;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情形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确认。第十条现役军人除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以外,因其他疾病死亡的,确认为病故。现役军人非执行任务死亡或者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病故对待。现役军人病故,由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确认。第十一条对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分别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第十二条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 个月工资;因公牺牲, 个月工资;病故, 个月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 %;(二)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 %;(三)立一等功的,增发 %;(四)立二等功的,增发 %;(五)立三等功的,增发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第十三条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除按照本条例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第十四条一次性抚恤金发给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 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 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第十五条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二)子女未满 周岁或者已满 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三)兄弟姐妹未满 周岁或者已满 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第十六条定期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定期抚恤金的标准及其调整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依靠定期抚恤金生活仍有困难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可以增发抚恤金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第十八条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死亡的,增发 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领取定期抚恤金的证件。第十九条现役军人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在其被批准为烈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后,又经法定程序撤销对其死亡宣告的,由原批准或者确认机关取消其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或者病故军人资格,并由发证机关收回有关证件,终止其家属原享受的抚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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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3-23
一个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对革命前辈和战友的故世予以由衷的哀悼!
我们残疾军人一旦故世的,要么就是旧伤复发,可以凭据医院的证明(原伤源加剧)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局优抚科申请认定“旧伤复发故世”,其家属此后可以享受烈属待遇;要么因病故世的(非旧伤复发故世)也可以到民政局优抚科领取故世者12个月抚恤金(新标准为14140元),作为故世者丧葬补贴费。如果你们居住于南京的,那么可以和公务员一样领取40个月的抚恤金,作为故世者丧葬补贴费。
可惜的是五级以下的残疾军人一旦故世,除了上述优待以外,就是一无所有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残疾军人死亡后丧葬费标准
残疾军人死亡后丧葬费标准如下:1、丧葬费军休干部去世后,以本人生前基本离退休费为标准,发放12个月基本离退休费为丧葬费;2、一次性抚恤金军休干部去世后,由安置地政府民政部门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基本工资。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

伤残军人病逝后有补助吗
法律分析:伤残军人去世后,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具体标准以当地情况而定。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

退伍伤残军人死亡后待遇
供养亲属抚恤金 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

六级伤残军人病故其配偶有待遇吗
根据相关政策,伤残军人病故后,其配偶可以获得增发12个月的伤残抚恤补助金。这体现了对伤残军人在生命最后阶段及身后的一种关怀与保障,旨在减轻其配偶的经济负担。对于没有工作的配偶,通常会定期发放抚恤金,这一措施旨在确保配偶在失去经济来源的情况下,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支持,以维持基本生活。具体发放...

伤残军人死亡后有什么政策
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2、法律依据:《伤残军人优抚条例》第十二条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80个月工资;因公牺牲,40个月工资;病故,20个...

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2021
14.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1750元、41750元和18840元。15. 革命伤残军人死亡后,停发伤残抚恤(保健)金和护理费,同时注销证件,留作纪念。16. 原领取伤残抚恤金的,由民政部门按照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丧葬补助标准发给丧葬补助费。

残疾军人病故家属有哪些待遇
法律分析:伤残军人死亡之后,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的规定,其家属可以获得一次性12个月的抚恤金,以及一笔丧葬补助费用,并且可以享受病故军人遗属待遇。根据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因为公事而致残的军人,在退役之后死亡的话,那么其家人可以领到一笔抚恤金以及一笔安葬补助费用,如果...

伤残退伍军人死亡补助标准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55570元、55570元和25070元。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六条 残疾军人、患慢性病的军人退出现役后,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负责接收安置;其中,患过...

七级优抚伤残军人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七级优抚伤残军人死亡赔偿标准如下:1、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

伤残军人死亡家属待遇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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