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居室中的两室都转租了,由于工作问题,二房东将自己住的那间也短期转租了,跟租客有口头协议随时入住。请问此种情况是否合理?
另外大房东知道此事硬是以不得转租为名单方面接触合约,并扣了二房东一个月的押金,然后跟屋内其他租住人签订合同。此做法是否合理?
做为二房东如何保全自己的利益呢?
补充第一个问题,三居室中的两室都转租了,由于工作问题,二房东将自己那间短期转租,跟租客有口头协议,随工作情况随时有可能让其搬走,租客也认可。请问此种情况是否构成了跟大房东合同的违约。
大房东一直是默认可以部分转租的,合同法有一条指出,经过出租人允许,承租人可以自行出租的。我想问的是二房东将自己住那间也短租出去,这样算违约吗?
追答您好
房东的默许有没有写在合同之内,如果没有房东不承认,您又拿不出书面证据,一样会认定您违约在先的。
如果有书面文字显示可以转租,那么二房东没有违约,房东单方面解除合约就属于违约在先,二房东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房东承认,以只允许部分转租,不允许全部转租为名,说二房东违约的。这样的话二房东还算违约吗?
追答您还是没明白,如果有书面的的东西,约定好可以转租部分房间,那样还好些,如果只是房东口头允诺,您真把他告上法庭,他会一口否认自己同意部分转租的。
现在的情况您还没弄明白么?房主已经跟二房东违约了,二房东没有书面形式的对自己有力的证据,光凭房东口头认可是没有法律效益的,为什么要签租赁合同白字黑字把所有细节写清楚就是这个原因。
当然如果您有房东口头认可可以转租的录音也行。
这事还真是扯皮了,谢谢。房东一直默认可以部分转租,之前我从我朋友手里接过来的,他们当时也是口头认可的。他应该能做为人证吧。
追答您这样说我就有点晕了,您朋友是二房东,还是您是二房东?
如果二房东是您朋友,您又是最后一位承租人,那么之前您朋友的证词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因为他在此次纠纷中也属于违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