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慧瑛 女,1934年6月15日生于新加坡,原籍江苏吴县,厦门市人大华侨外事委员会主任,主任编辑,厦门市人大常委。多次应邀赴欧美加、澳洲、新西兰、东南亚新马泰菲、巴基斯坦及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参加国际文化交流和学术研讨会。传略被列入《世界名人录》、《中国当代文艺家》等58部中外名人辞典。
厦门市作家协会主席,文联副主席,中国作协会员,中国散文诗学会副会长,中国散文学会理事,第四届全国侨联委员,省人大代表,中华诗词学会福建理事,福建省文联委员,省作协主席团成员,厦门市美学会副会长,厦门市专家协会理事,厦门市宝石协会会长,英国剑桥国际名人中心、美国国际名人协会会员暨咨询委员会委员。已出版《无名的星》、《芳草天涯》、《陈慧瑛散文选》等16部著作。《无名的星》获中国作协主办的1969~1989年全国优秀散文集大奖。并有《梅花魂》、《寄》等98篇作品和两部著作在国内外获奖,有《旧邻》、《竹叶三君》等300余篇作品入选中外150多种文集和大中学教材。连任三届市人大常委、侨委主任以来,在落实党的华侨政策保护侨益、侨台立法、引进捐赠、落实宗教政策、保护历史文化古迹、促进特区繁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先后被评为市、省、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全国优秀归侨知识分子、全国"侨界十佳"、"市劳动模范",市、省优秀专家。近12年来,一直从事侨务工作。几年来,带领本委与政府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成功地制订了《厦门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厦门市归侨侨眷权益保障条例》等,并利用业余时间参与本地文化建设,写出大量反映侨台特区生活的文艺作品,在海内外享有盛誉,多次荣获市、省、全国华侨界、文艺界的重大奖励。1993年被国务院授予"为文学艺术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家级专家称号,1995年光荣地出席第四届世界妇女代表大会并被大会授予"成绩显著"特别嘉奖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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