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赔偿及法律规定

各律师,你好,我们公司五年前与胶合板厂签定了租房合约,现如今胶合板厂私自与地产商暗箱操作开发楼盘,现要求我厂无条件搬离现用厂房,请求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帮忙解答难题。这种属于什么纠纷行为?我们应该如何索取合法赔偿?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11
你的意思就是说你们公司和胶合板厂有租赁合同,然后合同还没有到期。然后胶合板厂把房子给买了?如果是这样的话,在法律上叫“买卖不破租赁”,即使他们把房子卖给别人了,你们基于之前的租赁合同是可以继续租赁的。而且你们之间有合同的,应该是胶合板厂违约,你们可以起诉要求胶合板厂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属于合同纠纷,可以去律师事务所详细咨询下,然后协商怎么解决的问题。追问

合同上有一条这样标明:在租赁期内如因国家为发展或甲方统一规划需终止合同,甲方应在30天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在30天内无条件将租赁甲方的所有财产退回甲方,并终止合同。这种条款是不是属于霸王条款?从他们开始说要拆迁到现在为止,我们没有见过任何地产公司出示的国家土地征用条件,只凭他们口头在说。现他们没有给我们任何拆迁赔偿损失的方案,还要求我们缴纳水电房租的费用,如果我们不缴纳的话,就采取停电停水的不法手段。

追答

这应该不算是霸王条款,因为你们约定了30日的宽限期,但是你说对方没有出示任何征用等地证件的你可以要求对方出示,也可以去有关部门去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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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9-20
合同纠纷。具体需要看你和胶合板厂的合同约定,你可以要求胶合板厂继续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如需法律帮助,可来电或者来所面谈
纵横法律网 余春灵律师
第3个回答  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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