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于7月15日与战友的父亲发生交通事故,战友的父亲被送往医院治疗。之后交警下达责任认定书,我方负全部责任。
伤者于9月16日出院,医药费47000元,共住院63天,伤者的头部伤口以愈合,留下了22*1CM的创口,腰椎压缩性骨折,9月12日的X线报告单显示,腰椎压缩性骨折1/4。我们于9月19日做了伤残鉴定,法医说:“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鉴定个十级伤残算了,如果鉴定不出伤残,后期休息6个月的误工费与十级伤残费(9800)差不多,于是我想算了吧,反正保险公司可以报销80%,算是给他点补偿。于是法医在我同意的情况下,给他做了十级伤残鉴定,并说不要将9月12日的报告单给保险公司,否则够不成伤残。
现在已经到了调解阶段,交警部门计算出了住院期间的误工、护理、交通、伙食费用,还有伤残费、后期治疗费,共计2万元。
因我之前交了1万元保证金在交警队,我想先将那1万元给了战友的父亲,等保险赔偿到位,再赔偿1万元。如果我赔偿2万元给他,保险公司不认可伤残鉴定,提出异议,我怎么办?
请问如果再次鉴定不构成伤残,按照法律规定,受害方可以向我索赔哪些费用,索赔的费用保险公司是否报账。
我购买了保额10万的第三方责任险,全责免赔20%
谢了。
一般车祸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1. 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及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 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4. 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5. 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 营养费的赔偿标准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死亡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交通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3.住宿费
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40元/天)
4.医疗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5.误工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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