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和公司签了3年合同,工作地点在芜湖,但是合同上有答应无条件接受调离各个分公司注明,现在芜湖分公司注销了,分公司转包给私人,要把我调到苏州分公司,但是我不想去,请问能要求公司赔偿?
分公司注销,故意调你去别的地方,
分公司都没有了,不调你去别的地方,总不能再注册一家公司,然后把你留在当地吧。如果是公司的问题,一般都是直接让你走人了,还用得着这么麻烦吗?
公司说昆山分公司 要人 把我调过去
那就去呗,如果实在不想去,辞掉这份工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