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对我的超市进行食品抽检,有4种食品不合格,不是假冒商品,并且我可以提进货单。

我有什么责任,对我如何处罚。

并告诉我有异议15天之内申请再查,没有异议,15天之后,他们电话通知我录口供之类的,然后罚款,他们这样做符合规定吗。我进货的渠道正规,没有假货,可以提供进货单。记得当年三鹿奶粉事件,也没有哪个零售商受处罚。只是下架,退货。

请问这件事应该怎么处理,我该找谁说理去。
为什么罚款,罚多少。这样罚款合理吗,我的超市有几千种商品,确切的哪种合格或不合格我没有能力去分辨,本地的工商部门还要送去山东检测,我是河北的,我能做到的就是不进假货,建立台账,留存进货单,至于检测出有的商品不合格,怎么也不能算在我头上,如果只是对我罚款了事,那生产厂家呢,让他们继续生产不合格产品,去坑害更多的零售商和消费者吗。

1、食品安全法规定工商局负责流通环节的监督,并赋予对流通环节食品抽检的法定职责。2、抽检的食品不合格依据食品安全法处于2000元-50000元的处罚,如果货值超过10000远的,处5倍-10倍的处罚。3、你接受处罚吧。4、工商局不能简单对你处罚了事,还应当通告生产地的质监部门对生产者给予处罚。5、你可以向供货商及生产者进行追诉。
这位解释的相当到位了。特别是最后一条,你可以追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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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29
1、食品安全法规定工商局负责流通环节的监督,并赋予对流通环节食品抽检的法定职责。2、抽检的食品不合格依据食品安全法处于2000元-50000元的处罚,如果货值超过10000远的,处5倍-10倍的处罚。3、你接受处罚吧。4、工商局不能简单对你处罚了事,还应当通告生产地的质监部门对生产者给予处罚。5、你可以向供货商及生产者进行追诉。
第2个回答  2011-10-12
这个社会太不公平,这个法律太不合理,总之一个字-----黑
第3个回答  2011-10-02
你只有行政复议。。。 没办法 就是要搞钱 社会黑呀 我们这常搞 真是TMD
第4个回答  2011-10-02
你只有行政复议。。。 没办法 就是要搞钱 社会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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