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10-21
第一章: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1.0 员工守则
1.1 目的:
1.1.1 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提高员工思想素质,增强组织纪律性。
1.1.2 正确规范企业内各员工行为准则,培养员工责任感和荣誉感,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1.2 范围:
1.2.1 本公司之员工均须遵守。
1.3 权责:
1.3.1 员工守则之修订—人事行政部
1.3.2 员工守则之核准—总经理室
1.3.3 员工守则之宣传及推行—人事行政部、各部门负责人
1.4 员工守则内容
1.4.1 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
1.4.2 热爱公司,积极参与公司管理,维护公司声誉,保守公司机密。
1.4.3 遵守厂规厂纪,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按要求佩戴厂证、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帽。
1.4.4 不穿奇装异服,不染彩色头发。男工不留长发、胡须,女工不浓妆艳抹。
1.4.5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守纪律。
1.4.6 不拉帮结派,不惹事生非。
1.4.7 保持岗位清洁,爱护花木,维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倒剩饭菜。
1.4.8 自尊自爱,互相尊重,讲究礼貌,精诚团结,诚信守诺。
1.4.9 对待客人要以礼相见,主动问好,热情接待,尽可能满足客人要求,尽量提供方便。
1.4.10 处事公正廉洁,不假公济私、徇私舞弊。
1.4.11 公司内部加强协调,互通资讯,不得将公司资料据为已有,对内封锁。
1.4.12 不得涉外兼职或任何有妨碍本公司之相关业务。
1.4.13 对所有公物应加以爱惜保护,不随意破坏与浪费。
1.4.14 节约用水,用完关闭开关,杜绝长流水;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熄,不开长明灯。
1.4.15 保持身心健康,积极锻炼身体,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邪教组织,敢于和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5 对未遵守本守则而违犯处罚条例者按《奖惩细则》处罚。
1.6 员工行为规范
1.6.1 员工宿舍生活规范与礼仪
宿舍是员工休闲、温馨的“家”,我们追求享受一流的休闲生活环境,我们倡导人人自觉维护良好的文明环境,我们的总体要求是:整齐,清洁,悦目,舒心。
员工宿舍实施宿舍长负责制,生活规范、礼仪各项规定由各宿舍长负责督导、查核。
1.6.2 床上用品摆放规定
1.6.2.1 被子叠成四方块形,表面平整无皱折,放于床一头的中心部位。
1.6.2.2 床单平整无皱折,多余长宽部分叠压于床垫下。
1.6.2.3 枕头放于床的另一头,枕巾平整地放于枕头上面。
1.6.2.4 蚊帐穿杆挂于固定的位置,帐扇撩开挂于帐钩,或用小夹吊整齐。
1.6.2.5 上下床铺脸盆各放于床下左右一角,牙杯内放牙刷、牙膏。
1.6.2.6 鞋子并排摆放床下各自脸盆旁,鞋尖朝里。
1.6.2.7 桶分别并排摆放阳台左右两侧。
1.6.3 衣柜、台面、凳子等物品摆放规定
1.6.3.1 所有衣服洗净后放于衣柜内,不准将不穿的衣服挂、搭在床上或柜、凳上。
1.6.3.2 纸、笔、墨水、信封、信纸和小件日用品等,放进抽屉内。
1.6.3.3 台面上每人只可放茶杯一只,保持台面清洁无杂物。
1.6.3.4 凳子整齐地放于台面中央的下面,每次用完后都应放回原处。
1.6.3.5 洗晒衣物等不得随处挂在室内,或在室内拉线晾衣服,衣物应统一挂在阳台的铁丝上并及时收回。
1.6.3.4 闲置衣架放挂于衣柜内,不得随处挂于床头、窗挂上。
1.6.3.7 室内除了床、桌、柜、凳外无其它多余物品。
1.6.4 卫生要求
1.6.4.1 地板用地拖拖净,无污迹,无灰尘,更不准有纸屑等杂物。
1.6.4.2 门窗清洁无污迹,玻璃明亮,床架干净,台面无尘。
1.6.4.3 清洁工具、抹布等,放于阳台背阴不显眼的一角。
1.6.4.4 不得随地吐痰、扔烟头和纸屑,自觉维护清洁卫生环境。
1.6.4.5 不准在寝室内洗衣物。
1.6.5 生活文明规范
1.6.5.1 爱护宿舍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在墙壁、床铺、桌椅等处随意涂画、张贴、刻画。
1.6.5.2 不可将饭菜打回宿舍就餐(带病者除外)。
1.6.5.3 不得从阳台处往外扔任何杂物。
.6.5.4 不得穿鞋踩床铺、桌椅。
1.6.5.5 不得有坐、跨桌子等不文明举止。
1.6.5.6 进入他人宿舍房间,要先用手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入内;不准用脚踢门。
1.7 安静环境维护
1.7.1 遵守作息时间,不得闲聊,影响他人休息。
1.7.2 起床、就寝动作注意轻便。
1.7.3 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学习、休息。
1.7.4 收录机、电视机音量适当,不吵闹他人,保持安静生活环境。
1.8 良好融洽气氛维护
1.8.1 不言论他人是非,保持融洽、和谐气氛。
1.8.2 尊重他人,不随意使用他人物品。
1.8.3 公众服务,互相帮助。
1.8.4 遇事多协商,谦让有礼,不得无理谩骂。
1.9 洗手间、厕所使用注意事项
1.9.1 卫生用厕,随手及时冲洗,卫生用纸扔放于垃圾篓里。
1.9.2 便后随手冲厕。
1.9.3 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
1.9.4 水龙头及时关闭,拧紧。
1.9.5 不准将脏物扔于水池内。
1.9.6 洗澡、用水不得拥挤争抢。
1.9.7 不准在洗澡房内大小便。
1.10 服饰要求
1.10.1 上班时间一律按各岗位要求,将工作服衣裤鞋帽穿着整齐,不得穿背心、短裤上班。
1.10.2 工作服要保持整洁,无皱折,钮扣不得有脱落,所有衣扣均要扣严,
衣袖、裤脚不得翻卷、挽起。
1.10.3 脸、手、足要保持清洁。
1.10.4 衬衣要保持干净,不得有明显污迹与皱折,衬衣扣要扣齐。
1.10.5 头发要保持洁净、整齐、勤洗(勤梳理),男员工不得留怪异发型或过长头发,不染彩色的头发,头发须齐耳(生产一线员工)。
1.10.6 指甲要勤剪,保持与指头平起,不得有污迹。
1.10.7 上班不得穿拖鞋或光脚,鞋无异味;鞋面要整洁,时常擦洗,鞋带要系整齐。
1.10.8 男员工胡须要常刮洗。
1.11 工作场所礼仪
1.11.1上班进入公司厂区内,初次与同事、主管相见,要礼貌热情点头致意,并问候“早上好”。
1.11.2下班离开前,要礼貌与同事道别,问候“再见”或“明天见”。
1.11.3 办公时间出入,与公司领导、同仁相遇要礼貌点头致意,或问候“您好”。
1.11.4 国内外客户与外宾参观来访时,行进间相遇,应停留侧立礼让先行,并微笑点头致意, 问候“欢迎光临”或“您好”等,如正在岗位工作状态,微笑点头表示意后应立即投入工作,不得无礼观望、议论,或东张西望,要体现出小胡鸭员工应有的礼貌修养与工作投入感。
1.11.5 出入办公室,行走及开关门动作要轻便,不干扰他人办公。
1.11.6 进入办公室沟通或请示、报告,一定要先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入内,出入行走及开关门要动作轻便。
1.11.7 办公室内要保持桌椅整齐,办公室内除在指定处可张挂工作计划表外,不得张贴其它挂画,要维护办公室的严肃气氛。
1.11.8 办公柜的文件夹或档案要摆放整齐,时常整理。
1.11.9 办公桌面除摆放文件架等必要用品、资料外,不得摆放其他物品。
1.11.10 办公桌面要经常整理,不可杂乱无序。
1.11.11 办公时间不要过多谈论与工作无关事宜,或到其它办公室随意走动与闲聊。
1.11.12 不得在办公室内喧哗、高声吵闹,保持安静、严肃的工作气氛。
1.11.13 办公时间,不得浏览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杂志、报纸。不得上网聊 天,玩游戏,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11.14 办公时间,原则上不准接打私人电话,接打电话亦应语言简洁、明了。
1.11.15 办公室内不可吃零食,不得将饭菜带入进餐。
1.1 2 用餐礼仪
1.12.1 候餐取食时要耐心静候排队,不得插队,不得敲打饭盆,不得大声吵嚷。
1.12.2 打好饭菜后,应端放到餐桌上用餐,不得边走边品尝或咀嚼。
1.12.3 用餐时,要保持良好的坐姿。
1.12.4 进餐时,应静静咀嚼,勿大声交谈或谈笑。
1.12.5 进餐中,饭渣(骨刺等杂物)要随手轻轻放入桌中的餐盘内,不得随意丢弃在桌面或地上,要保持桌面及地面整洁。
1.12.6 剩菜、汤须倒入指定剩饭桶内,不得倒入水池内或排水沟内,以免堵塞。
1.12.7 提倡节约,定食定量,不得随意浪费粮食。
1.1 3 集会规范礼仪
1.13.1 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会议、集会,应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或早退。
1.13.2 在公司或部门举行集会、会议等隆重场合,要保持肃静。
1.13.3 在各种集会过程中,要保持端庄坐姿、站姿,认真聆听,维护会议气氛,不得在场下交头接耳杂谈,不得哄谈,吵闹。
1.13.4 集会时,要等到宣布散会时方可退场。
1.13.5 集会退场时应礼让公司各阶层领导先行,之后井然有序逐一退场,不得抢先拥挤,退场 时亦不得大声喧哗。
1.14 乘坐班车礼仪
1.14.1 先下后上,不拥挤、抢座。
1.14.2 爱护车内一切设备。
1.14.3 不准踩踏车上座椅。
1.14.4 不得在车内吸烟、吐痰、扔纸屑等杂物。
1.14.5 手脚不要伸出窗外,不准朝窗外扔杂物。
1.14.6 车厢内不宜大声喧哗。
1.14.7 班车行进间不要与驾驶员交谈。
1.1 5 厂区花草树木维护
每位员工都有维护公司一切公共设施与优美环境之义务
1.15.1 不准践踏、污损花草树木及草坪。
1.15.2 不准折花草,攀爬树木。
1.15.3 不准在草坪上吐痰,乱抛纸屑等杂物。
1.15.4 不准在花圃区晾晒被褥、衣物。
1.15.5 不准坐、踩花圃围栏。
1.1 6 个人操守规范
1.16.1 目的
旨在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觉悟,规范行为意识,坚守诚信、公正、高尚、廉洁的工作风气,树立正确的工作观,自觉维护公司的经营管理秩序和正当权益。
1.16.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湖北荆州小胡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全体员工和驻外工作人员及临时工。
1.16.3 规范内容
1.16.3.1 贪污贿赂或泄密
1.16.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所有员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贪污行贿、索取受贿。
1.16.3.3 保守公司商业机密[包括产品配方、营销策划方案、财务状况、顾客资料、供应商资料等),违者公司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6.4 任职或离职
1.16.4.1 公司员工在任职期内不得从事其它任何形式的兼职工作。
1.16.4.2 特殊或技术岗位工作的员工(指涉及公司技术配方机密人员)离职公司1年内不得在同行业任职及泄露技术配方给他人。
1.16.4.3 公司员工在所从事的工作范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公司竞争或帮助他人与公司竞争,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1.16.4.4 公司员工在任职期间不得变相为其他企业生产、开发、销售任何与公司竞争的产品及从该企业处获利。
1.16.5 文件资料处理
1.16.5.1 任何员工在公司服务期间或离职后(得到公司书面许可或在法律规定情况下除外),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外界泄露公司内部机密资料,亦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复制、影印、储存和把文件资料带出公司之外。
1.16.5.2 任何员工不得私自伪造、涂改或以其它形式假冒他人签名。
1.16.6 个人行为规范
1.16.6.1 任何员工不得将公司财物作私人用途或未经公司同意改变原有用途。
1.16.6.2 任何员工不得弄虚作假,损害公司利益。
1.16.7 侵占或挪用货款
1.16.7.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贪污法》中的有关规定,要求所有员工不得侵占、挪用公司任何公共财物及货款(包括现金、支票),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6.7.2 公司所有业务员、管理人员(公司授权者除外)一律不得私自回收或携带公司货款。
1.16.7.3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批准,所借的款项一律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私自挪用或用其它用途。
1.16.8 违反本规定之处理
1.16.8.1 违反本规范者将会被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行政罚款、扣发补贴、奖金、解雇等),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16.8.2 发现有违反本规范之情况,必须立刻向部门主管(经理)报告,同时知会人事行政部和总经办。
第二章:奖惩细则
2.0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行为,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公司各项
规章制度得到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2.1 范围:
全公司之员工均需遵守。
2.2 罚款条例
2.2.1 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10元。
1)上班时间不穿厂服、不戴厂证或出入大门不戴厂证者。
3)工作时间成群聊天、嘻闹。
4)不服从上级主任(组长)合理指挥,情节轻微者。
5)在车间内吸烟者。
6)未到下班时间提前排队打卡者。
7)下班打卡或食堂用餐插队、推搡者。
8)上班时间看书、上网聊天、看报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9)下班离岗未将机器电源关闭者。
10)未经该部门人员同意,擅自使用电脑者。
11)擅离工作岗位,情节轻微者。
12)不按规定摆放产品、物品、工具者。
13)浪费生产材料情节轻微者。
14)已下班仍在生产现场逗留影响他人工作者。
15)进车间不走消毒通道,不洗手消毒者。
16)不按规定清洁工作现场和机器设备者。
17)取易燃液体未将门关上、锁好者。
18)擅自复印个人资料者。
19)故意制造不良品情节轻微者。
20)擅自调换床位不听劝告者。
21)打卡上班后再去用餐或上班时间吃食物者。
22)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轻微者。
2.2.2 行政处罚:分警告、记小过、记过、记大过四类。
A.警告: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不经请示同意,擅自打卤水者。
2)未办理申领手续,擅自携带物品出仓库者。
3)在车间吵架影响工作者。
4)不按规定使用、保养机器设备者。
5)未经许可,擅自启动机器设备者。
6)遗失工程资料等管制文件者。
7)遇非常事故、故意逃避者。
8)不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未造成损失者。
9)不服从上级主任合理指挥,情节轻微者。
10)在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尚轻者。
11)其他违反厂纪情节尚轻者。
B.记小过: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小过”处分。
1)无理拒绝上级主任人员指挥监督,经劝阻仍不听从者。
2)擅离工作岗位故意妨碍他人工作者。
3)造谣生事、散播谣言、影响公司信誉者。
4)假借机械、材料等原因消极怠慢者。
5)代他人刷卡或授意他人刷卡者。
6)擅自传真个人资料者。
C.记过: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掩盖真相,隐藏或销毁不良品者。
2)酒后上班,导致工作失误者。
3)擅自涂改公司有关通知、摧毁有关制度、文件者。
4)在厂内随地吐痰、乱扔(丢)废纸、垃圾者,在墙上乱涂乱画或乱张贴者。
5)违反操作章程、使机器、设备受损者。
D.记大过: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大过”处分。
1)捏造事实欺骗上级主任、情节严重者。
2)在工作场地内,大吵大闹影响极坏者。
3)故意破坏公司财物情节轻微者。
4)工作失误后果严重者。
5)授意他人刷卡或代他人刷卡,重犯一次者。
6)伪造上级主任人员签名者。
F.解雇或开除: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解雇”或“开除”处分。
1)擅自收取客户或供应商回扣或礼品者。
2)在公司范围内打架、斗殴者。
3)故意严重破坏、毁损公司财产或盗窃公司财产者。
4)煽动或组织怠工、罢工、捣乱者;故意怠工、罢工或捣乱经劝说无效者。
5)窃取工厂资料或故意泄漏公司情报、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6)擅自将公司物品(包括废纸)取外使用、售卖者。
7)泄露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在员工宿舍内留宿异性者。
9)利用伪造证件或借用他人证件蒙蔽入厂者。
2.3奖励条例
A.嘉奖: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予以“嘉奖”
1)主动维护集体荣誉,有具体事实者。
2)长期工作勤奋、品行兼优,有具体表现者。
3)对上级交办的任务能提前圆满完成者。
4)对增进集体精神,提高员工士气及工作效率有显著成绩者。
5)拾金不昧者。
6)其它事迹足以成为员工楷模者。
7)勇于举报违规现象者。
B.记小功: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予以“记小功”
1)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被公司采用者。
2)研究改善工作办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理得当者。
4)检举揭发违反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者。
5)承办、执行、策划或督导重要事务成绩卓著者。
6)对增进集体团结精神,提高员工士气及工作效率有重大贡献者。
7)具有其它较大事迹,足以表扬者。
8)品行优良、技术超群者。
9)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10)预防机器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至中断者。
C.记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功”
1)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成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期完成者。
3)“变废为宝”有事实可行的方案且实践有效。
4)协助相关单位或公司消灭意外事情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经济损失者。
D.记大功: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并减少或避免公司损失者。
2)维护公司工厂安全, 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者。
3)对工作或技术上有所创新,获致重大绩效者。
4)促进公司荣誉做出重大贡献者。
5)具有其它重大事迹,可为其它员工表率者。
6)全年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未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记录者。
2.4.奖惩种类和标准
2.4.1处罚种类和标准:
2.4.1.1 口头警告(进行教育),不扣工资。
2.4.1.2 警告(罚10-20元):年度超过(含)3次警告者,记小过一次。
2.4.1.3 记小过(罚30-50元);年度超过(含)3次记小过者,记过一次。
2.4.1.4 记过(罚50-100元);年度超过(含)3次记过者,记大过一 次。
2.4.1.5 记大过(罚200-500元);年度超过(含)3次记大过者,解雇。
2.4.1.6 开除(按实际情况给予公司赔偿外另解除劳资关系)。
2.4.1.7 警告、记小过、记过、记大过、开除仍属行政处罚,如果同时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需另外照实赔偿。
2.4.1.8 某些员工行为操作未达到公司行为规范标准需惩罚但没有达到警告、小过、大过标准则以其它处罚条例为准。
2.4.2奖励种类和标准
2.4.2.1 嘉奖(奖10-20);年度超过(含)3次嘉奖者,记小功一次。
2.4.2.2 记小功(奖20-50元);年度超过(含)3次记小功者,记功一次。
2.4.2.3 记功(奖50-100);年度超过(含)3次记功者,记大功一次。
2.4.2.4 记大功(奖200-500)。
2.4.2.5 升职(奖金标准结合实际另定)。
第三章:考勤管理
3.1 目的
为了保障公司日常生产顺利进行,加强公司全体员工考勤管理,维护全体
员工经济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3.2 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出勤、加班均属之。
3.3 权责
3.3.1 人事行政部:员工考勤
3.3.2 人事行政部:员工厂证制作
3.3.3 人事行政部 / 保安部:员工刷卡纪律监督,有权对违反考勤管理规定的员工作出处罚。
3.4 考勤内容
3.4.1 上班时间已到,未到岗者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准时上、下班而忘记刷卡者必须统一由部门经理签卡,签卡3次以后每次处罚10元,特殊情况除外,未按规定签卡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3.4.2 工作时间未经经理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为擅离职守,依据我司《奖罚细则》处理。
3.4.3 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上班者,均为工;不到半天(4H)按半天处理;满半天不满一天者,按一天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旷工1日罚款100元并扣当日工资;旷工2日罚款200元并扣2日工资;旷工3日(含)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结算工资。
3.4.4 公司员工当月满勤(公司放假日除外),且无迟到、早退、请假及旷
工现象,均可获得月全勤奖30元。(计件人员不在此规定之列)
3.4.5 公司员工考勤一律采取刷卡制度,所有员工上下班(含加班)必须刷
卡。刷卡有效时间为:上班时间前40分钟内;下班时间后40分钟内
(在规定上班时间上适当再放宽10分钟)。若因生产或特殊事项,下
班时间超出所规定,可在下班前(1H)出《内部联络函》知悉人事行
政部:否则违者每次惩罚20元。
3.4.6 以下情况可以免予刷卡
A.因公事出差有单据可查证者
B.因故请假或休假,经批准者。
C.临时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部门经理核准者。
D.经总经理特许,可以不刷卡者。
E.车间、办公室有部门因特殊情况连班者。
F.因出差或公务不能按时刷卡,必须请各部门经理签名(特殊职位除处)但下列情况不能签卡,均得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1)非连续工作迟到或提前离开工作岗位没有刷卡者。
2)非其他因素故意将ID卡弄丢或损坏者(含变相性人为理由逃避刷卡)。
3.4.7 因特殊情况连班者应由本部门人员在下班前将“内部联络单”交到人事行政部考勤核算员处,其它公差、请假人员,必须有《请假条》、《临时出厂单》或《出差申请单》可查,无者视为旷工处理。
3.4.8 员工刷卡应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推搡,不得替别人刷卡或委托别人刷卡,否则一经发现并查实按公司《奖罚细则》处理。
3.4.9 员工上下班刷卡应注意厂证号码是否刷上,若粗心或厂牌损坏,电脑无记录者,需及时写《补卡申请单》,并上交到人事行政部。
3.4.10 员工下班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部门经理核准除外,一律视为早退,每迟到或早退1分钟罚款1元;2分钟2元以此类推,超过5分将以3倍计算。
3.4.11 新员工若厂证尚未做出或某种情况导致不能按时刷卡,由人事 行政部做好记录,待厂证做好交给新员工。
3.4.12 员工因不慎遗失厂证或因某种情况导致厂证不能使用者,应及时到人事行政部申请补办。厂内要求所有人员佩戴厂证,经保安人员发现违规者以我司《奖罚细则》处理。
3.4.13 补办厂证事项
A.因个人原因造成厂证遗失,损毁需补办者,扣款20元。
B.厂证非因使用而破损更换者扣工本费5元。
C.旧卡丢失,补卡每次10元。
3.4.14 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办理出差手续,主任级以下人员经部门经理批准,主任级(含)以上人员由总经理批准,确因紧急无法办理出差手续者,应在到达出差地点后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否则按旷工论处。
3.4.15 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月薪人员),须持有请假单或临时出厂单、调休单、单据须交保安禁止外出。因私事外出30分钟以内,经部门经理批准后不予扣薪,超过30分钟需办理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而超时者按每分钟1元(此类推)扣薪,当月不享有全勤奖。
3.4.16 上下班时或因公外出经过保安室,保安人员有权要求出入厂门之员工、佩戴厂 证。保安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不得拒绝,违者按厂规论处。
3.4.17 出勤时间:
A.公司实行每月26天工作制、每天8.5小时(计件人员除外)。
B.计件人员休息时间不定,公司可根据生产任务状况安排,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休息日加班的,公司酌情安排在其他时间予以员工补休,不能补休的按公司薪资制度给予加班费。
C.逢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元旦等国家法定假期,公司根据当时生产状况予以安排适当休假。
D.享有薪假的员工,可根据个人工作任务情况,安排休假,但须以不影响工作进度为前提,确实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者,由个人出具《加班申请单》,注明加班原因,须部门经理(主任)或副总经理批准,方可予以计算加班费。
3.4.18 加班费种类: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部门主任或经理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3.4.19 临时加班:因工作繁忙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者。
3.4.20 休息日加班:因工作繁忙需要在周日继续工作者。
第2个回答 2011-10-12
我觉得,小的公司应该是人性的公司,因为公司很小所以需要人的自觉性,制度就是自觉性的结果,当人多了,就应该适当的根据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因地制宜的定一些人性化的制度
第3个回答 2011-10-12
根据公司现有人员的职责及重要的流程来制定最好,别人的范本对你没太大作用。
主要看你公司现在哪方面最薄弱,就先制定哪方面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