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为我要请晚婚假(10月28-11月11),现想将我辞退,并要我再上班,上到10月27日,只加给半个月工资而已!请问我应要求怎样的赔偿是最合理的?我在这间公司工作了4个月,帮帮我吧!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标准来计算。
合同没说
追答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应该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约定呀
再者说公司也不能以你要结婚为由辞退你呀这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呀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了上述6种情况,公司无权辞退你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你自己看后衡量一下该怎么办吧
你没说辞退方面的,辞退不是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或多给一个月工资吗?我这样接到通知再上半个月的班(工资照领),还要给我半月的工资吗?
追答是的
你的意思是,我如果今天收到书面通知,他要我上到27日,我还能再拿辞退的半个月工资(上班期间工资照给),加经济补偿1个月就是1.5个月是吗?
追答今天拿到的话,你找上司说因为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所以叫他重新发去,然后工资发到11月12日(含其中婚假15日),然后再加1个月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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