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心主任职责
一、组织编制实验室的建设规划,负责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课程建设工作。
二、组织制订实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研究实验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三、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实施。
四、负责实验室药品材料、仪器设备的采购和资金的使用工作,组织对仪器设备的管理和维修。
五、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督促和检查执行情况。
六、领导实验室各类人员的工作,督促完成各项实验教学任务。组织实验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进修,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负责实验人员的考核工作。
七、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经常检查各实验室安全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做到防患于未然。
八、负责实验室的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实验人员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实验指导教师职责
一.负责并组织该门实验课程的教学工作,组织编写和修订实验教学大纲,制订教学计划和实验项目,不断改进实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二.指导学生认真学习实验原理和实验方法,掌握基本操作技能技巧,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独立完成实验的工作能力;养成规范操作和良好的实验室工作习惯。
三.督促、检查学生按要求完成各项实验操作和实验作业,考核学生的实验成绩。
四.负责教育和督促学生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认真填写《实验室工作周志》和《实验项目表》,协助实验技术人员完成实验准备工作、管理工作和各项统计报表工作。
六.熟悉该实验室基本设施和设备材料情况,了解各种实验设备的构造原理、用途、性能、使用、保养以及注意事项等。掌握本实验室所用通用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故障定位及排除、检修等技术。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一.努力钻研有关实验技术理论,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了解学科发展动态,增强业务素质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二.参加实验教学的备课和教研活动,了解教学目的和要求,熟悉每次实验所需实验器材、药品及实验环节,细致、准确、及时地做好每次实验的准备工作和保障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规程处理实验室“三废”。
三.教育和培养学生规范操作、安静整洁、遵守制度、爱护设备、节约材料、团结协作的良好行为习惯和实验室工作作风。
四.参于实验指导、批改实验报告和学生实验成绩评定工作,参加实验教学改革工作。
五.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和其它日常管理工作,参加编制仪器、设备、药品的购置计划及验收工作。
六.收集、统计、汇总和管理实验教学信息资料,填写《实验项目卡》、《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低值易耗品消耗登记表》等各种表格,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七.对仪器设备管理要按《高校实验工作规程》要求,做到“三好四会”(即管好、用好、修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修、会排除故障)和“三防四定”(即防潮、防尘、防震;定人保管、定期保养,定位存放,定期效验),保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八.要爱护公物,厉行节约,注意安全,尽职尽责。
学生实验守则
实验课是育人成材的重要教学环节,为提高教学质量,取得良好教学效果,实验课要求学生必须做到:
一、课前必须认真阅读教材和有关资料,理解实验目的和要求,拟定实验计划,写好预习报告,按教材和教师的具体要求做好课前各项准备,否则不得进入实验室做实验。
二、进行实验时,要认真操作,仔细观察,注意理论联系实际,用已学到的知识判断、分析和解决实验中所观察到的现象和所遇到的问题,不断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三、认真学习和掌握各种仪器和各项实验操作的技能技巧,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养成良好的实验操作和实验室工作习惯。
四、依据实验要求,如实而有条理地记录实验现象和实验数据,课后要及时整理实验记录和进行实验结果处理,如实验结果偏差较大时,必须有根有据地查找原因或重做实验,但不可随意更改原始记录,更不许捏造实验事实。
五、实验结束后,及时清洗和整理好仪器药品,搞好实验室卫生,要节约水电、药品和材料,爱护仪器和实验室各项设备,如有损坏,要按规定进行赔偿。
六、在认真整理实验记录的基础上,精心设计和撰写实验报告,并按规定时间交老师批阅。对实验报告格式的要求是:
①书面整洁,布局合理,无涂改、“加楔”现象;
②格式规范,层次分明,字迹工正,句子完整,结论准确,简明扼要;
③图表清晰,线条流畅。
七、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注意安全,爱护集体,关心他人。
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化学药品属于易耗品,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易变质或为化学危险品,它本身或受外界因素的影响,能引起燃烧、爆炸、腐蚀、灼伤、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因此,对化学药品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管理。
一、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乙醚等有机物和白磷、碱金属单质、氯酸钾等)不得在实验室大量存放。灯用酒精在实验室一次存放不得超过2500cm3。
二、剧毒药品(按GA58-93 《剧毒物品品名表》所列物品)不得在实验室随意存放,要在有专人值班的专门房间贮存在专用药品柜和保险柜中。实验需要时,必须由实验指导教师按需要量(要精确到0.1克和1cm 3)提出,实验室管理人员签字,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领取。在领取时,须进行危险品领用登记。领回后,要对其领、用、剩、废、耗的各量进行详细记录。剩余的必须当日交回妥善保管,不得在实验室过夜。
三、实验室内的其它药品也须按其性状分类妥善保管。如:易吸潮、易挥发药品每次取用后必须进行蜡封;低温易凝聚的要注意保温;见光易分解变质的要避光保存。
四、凡实验室任何药品、试剂必须有正规的标签。
五、凡实验室任何药品都不得随意当医药使用,未经批准不准私自带出实验室,不准借给他人使用。
六、凡实验产物和“三废”,有二次利用价值的必须回收利用,无利用价值的必须进行集中处理,不许直接排放到空气或下水道造成环境污染。
高压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一、高压气体钢瓶要直立固定,远离热源,室内通风良好,防止日光爆晒和强烈震动。
二、氢、氧等可燃和助燃气体瓶原则上不得搬入室内使用。使用时必须离开明火10米以外或隔室使用。
三、高压钢瓶的减压阀要专用,安装要精密,严禁与油脂接触。
四、高压钢瓶必须进实验室时,一般需要批准手续。并严格检查绝对不漏气时才可进入实验室。节假日或一段时间不用时,要拆去减压阀,戴上安全帽。
五、高压钢瓶用到最后,要留有余压。搬运时要旋紧安全帽,严禁抛、滑、碰撞。
化学实验室安全岗位责任制
化学实验室是实验教学的重要基地。其安全问题直接影响到教学工作能否顺利进行,从而影响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此,特制定本学院职责范围内的实验室安全岗位责任制。
一、实验楼要有专人进行值班巡逻,管好楼内安全设施,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有关人员或部门反映,促其及时消除隐患,并做好安全记录。
二、凡外单位来访人员,必须履行进、出实验楼登记手续,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留外人单独在实验室进行私自实验或读书、学习等。
三、实验指导教师在学生实验时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全面负责指导学生应注意的安全事宜,并随时提醒和检查学生注意安全操作,如在此期间擅自离岗或未加指导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应由实验指导教师负责。
四、实验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实验前后实验室水、电、火源、门窗的关闭工作,注意做好防盗、防火、防水(淹),不能疏忽大意。
五、实验员全面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不准将实验室钥匙、仪器设备和实验药品材料等私自外借给他人,如需借出,须经系主管领导同意并事先确定责任办法,要注意按时收回。
六、易燃、易爆、剧毒药品的领用和保管要严格按有关制度执行。有毒和强腐蚀性废液不能直接排放到下水道中,要经适当处理后按规定淹埋。
七、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员应掌握一定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急救方法,在发生意外时能迅速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要熟悉灭火器的构造及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灭火器的状况。
八、实验员如对自己所保管和使用的仪器设备发现不安全征兆或故障时,应及时向实验中心主任和学院主管领导做口头报告或书面报告,同时对仪器要进行修理,如属于彻底损坏而无法修理时,要打报告经学校鉴定批准后按报废处理。
九、学期结束时,实验员要对实验室进行彻底清理和检查,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报告,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其隐患。
十、实验中心主任和学院主管领导负责检查实验室安全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与学校保卫处配合,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各项安全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十一、若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必须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若拒不改正者,应视为不适合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需调离岗位。
化学实验室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工作,避免火灾事故和其他事故的发生,特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实验室的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采用学院、实验室两级教育制,由各级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二、各级防火负责人,在研究布置工作时要经常对所属教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定期举办消防安全专门教育和培训。
三、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应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四、新生入学和新教职员工,学院应对其进行消防法规、制度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进入实验室时由实验室或课题组实施第二级教育。
五、学院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并检查各部门落实制度的情况。
六、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品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其他安全知识。
实验室信息资料管理制度
为不断促进实验室建设和加强管理工作,实验室需要对有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分类建档保存,以备随时进行查阅。
一、实验室主要信息资料的种类
1、实验室规划和实验室管理方面的信息资料。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的政策、法令和各级管理部门制定和下达的各种规章制度、任务、指标、要求、规划、投资、落实、现状、评估、经验、以及日常管理的各种信息资料;国内外同类学校有关信息和资料等。
2、实验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主要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实验指导书、教学参考资料、实验项目卡、抽样实验报告、学生实验成绩和各种统计资料等。
3、实验装备方面的信息资料。主要包括:实验器材配备方案和现状;市场产品目录、手册、商情;设备说明书、图纸、技术档案;设备使用登记表、技术鉴定记录和维修记录等。
4、工作技术及实验室科研工作方面的信息资料。主要包括:科技动态、科研成果、国内外新的实验技术、手段、方法、设备信息资料;必要的辞典、手册等必要的工具书;有关报刊、杂志、技术标准、文献、会议资料和经验交流等。
二、实验室信息资料的管理
1、实验室信息资料需要进行“专管”和“室管”两级管理。“专管”是由实验室指排专管资料员汇总管理各类资料复印件和原始资料;“室管”是由实验室管理的与本室有关的原始资料或复印件。
2、凡通过各种方式或各种渠道收集到的信息资料,应及时进行筛选、分析和鉴别等工作。
3、凡有保存价值的信息资料需交专管资料员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后,再按需要确定管理地址。若是仪器书面使用说明书及其技术资料,必须跟仪器走,不可分开,但必须将其复印资料存档保存。必要时,需建立信息资料数据库,实行微机管理。
4、实验室资料可按其性质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为对外保密资料;B级为工作人员、实验室建设等需要随时上保资料;C级为需要长久保存备查的资料;D级为保存期在一年以内的暂存资料。
5、A级资料属未成熟或对外保密资料,由提供者装袋封存,并在封面上注明必要的内容摘要。查阅A级资料需经资料提供者本人同意。
6、各实验室工作人员和专管资料员一定要重视各种信息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
实验室物资管理制度
实验室中的一切物资既是国家财产,又是保证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保证,必须进行准确使用和严格管理。
一、实验室物资的分类
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实验物资的分类如下:
1、基本设施 指房间、家具、水电等。
2、固定资产 指一般通用设备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 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对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要作为固定产管理。(见《固定资产目录》)。
3、低值品 指不属于固定资产,但也不属于易耗品、材料的一类物品。
4、易耗品 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下、 且在使用过程中易受损的脆性材料制品。
5、材料 指在使用的同时被消耗的物品(如化学药品、燃料、导线等物品)。
6、大型、精密仪器设备 根据我院实际,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指单价在10000元以上的物品。
7、贵重仪器设备 指属于贵重材料制成的物品。
二、实验室一般物资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管理
(1)凡按固定资产管理的物品必须进行统一分类编号,建立帐、 卡和技术档案,有关技术指标、使用说明书以及原理图等资料必须齐全,帐、物、卡必须相符。
(2)捐赠、调拨、自制、科研专项经费购置、实验室自筹资金购置、 其他方式添置的仪器设备,都属于实验室设备。凡符合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都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3)固定资产的报废须经技术签定,并填写《仪器设备技术鉴定评价表》,根据评价意见,确属无修理和改造价值的,可申请报废。
(4)凡按固定资产管理的物品,不论是淘汰或报废,在作处理时, 必须交回原物,对交不出原物的,按丢失处理。
(5)每完成一个实验教学循环后,必须进行一次盘点和清理工作,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一次性集中处理。
2、低值、易耗品管理
(1)低值、易耗品不需进行统一编号建卡,但必须做到帐、物相符。
(2)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额管理。采用节约者奖励, 浪费者受罚的管理机制。
(3)低值、易耗品的领回、调出、损耗等,必须凭《出库单》、《调拨单》、《损耗单》和该实验室“消耗定额”进行帐务处理。
(4)学生损坏的由学生填写《学生仪器损耗登记单》, 教师损坏的由教师填写《教师仪器损耗登记单》。
(5)除上述各项损耗外,超出规定部分按不正常损耗要进行赔偿处理。
3、实验材料管理
(1)实验材料实行定额管理,采用节约者奖励,浪费者受罚的管理机制。
(2)实验材料的领用和消耗凭出库单和实验消耗定额作帐务处理。
(3)学生实习、实训、师能竞赛、化学晚会等非实验教学所需实验器材, 均由“中教法实验室”负责调剂配备;教研活动和科研所需物品须由课题主持人提出预借计划,由相应实验室负责供给。各种活动用毕剩余材料必须退回实验室,并作好结算手续。
(4)对化学药品必须妥善保管, 注意化学药品本身的安全和由它引起的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实验室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对贵重仪器设备的领用必须填写《仪器使用申请卡》,并经实验室主任签字,由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共同领取。
2、属于贵金属制品的,领、还时必须精确称量(精确到0.1克)和记录。
3、贵重仪器领回后必须严加保管,使用时保证按正确操作规程操作,用毕后要按正确方法进行处理或洗涤。
4、贵重仪器在实验室不具备保险设施的情况下,要当借当还,更不允许带回私人家中保管。
四、实验仪器设备借还制度
1、 任何人员未经实验人员许可或未办借还手续,不得动用任何仪器.
2、任课教师 要借用的 教学 仪器必须经实验人员清点检查,并在借还记录上签名后方可投入使用.
3、 任课教师 归还所借仪器时,必须经实验人员清点检查,并及时按借还记录的内容作有关记录.
4、 外单位来校借有关仪器,须经有关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出借.
5、 与实验无关的任课教师原则上不得借用仪器,药品.
6、 实验人员不得擅自将实验物品带出实验室.
实验室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与使用
1、大型精密仪器的管理原则是“专管共用”。
2、大型精密仪器必须安装在符合要求的固定房间内,必须选配工作细致、责任心强、有一定保养维护经验和管理能力的实验室工程技术人员专管。
3、大型精密仪器的使用,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使用,其他人员必须在有独立使用资格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使用。
4、大型精密仪器的专管人员必须认真钻研所管仪器的各种技术资料, 必须熟悉仪器及各部件的结构、构造原理、用途、性能、维护保养技术,并严格按要求进行维护和管理。在经培训合格后,可在保养时进行必要的调试。
5、必须经常保证仪器设备及其配件的完好率和固有精密度。 仪器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排除,仪器被损坏时要及时查明损坏原因及损坏程度,分清事故责任,做好记录,并报告实验室主任进行处理。
6、对附属设备、备用零、配件、 技术资料等的管理也要给予高度重视,不得有丢失、锈蚀等事故发。
7、不论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凡要使用精密仪器者, 必须事先填写《仪器使用申请卡》,并经实验室主任签字后方可使用。
8、凡不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或因失职造成仪器损坏、性能下降、 锈蚀、丢失等事故者,责任完全由管理人员或使用者自负。
二、大型精密仪器的购置、验收、报废管理
1、大型精密仪器的购置须根据需要,经过调研,收集齐全有关技术资料,提出论证报告,经使用单位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再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购置申请,经学校主管部门和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购置。
2、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验收、定期鉴定、 报废等必须由有独立使用资格的专业人员组成技术鉴定小组具体负责技术事宜。
3、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修,原则上由厂家进行维修,以保证仪器配件、技术指标的一致性。
4、更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专管人员时,必须履行严格的交接手续, 主机和附属设备、零配件、技术资料一次交清。
5、为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专配的微机系统,属于专用设备, 原则上不允许当作办公设备使用。在绝对保证仪器控制系统不受影响或遭破坏的前提下,可作实验室管理之用,但不允许随意使用外来软盘。
实验仪器设备有偿服务收费制度
一、有偿服务是指除教学以外的实验、测试等服务性使用。这类使用应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仪器有偿服务费的收取应根据不同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确定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基本内容包括:折旧费、材料费、管理费、人工工时费等。
二、收费标准
1、对外服务:应收取全部费用。
2、对内服务:
①有资助项目服务:折旧费、材料费、管理费、工时费。
②无资助项目服务:折旧费、材料费、工时费。
③公益性项目服务:折旧费、材料费。
④特殊性项目服务:(需根据具体情况研究决定)
实验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由于实验室一切器材都是国家财产, 国家对教学器材的管理有明确要求和严格规定,为了支持实验器材管理人员的工作,需要共同遵守有关物资管理制度。
一、学生损坏实验仪器设备赔偿制度
学生在进行实验时,若因不慎或违反操作规程损坏实验仪器和设备,均应进行赔偿,以便加强教育,督促改进,养成爱护公物,借东西按期归还,损坏东西照价赔偿的良好品德。
1、各实验室要建立统一的学生损坏仪器赔偿标准,并按标准严格执行。
2、在实验中如因不慎损坏的玻璃仪器按原价的1/2赔偿,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的按原价赔偿,对成套玻璃仪器,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3、学生如对精密仪器、大型仪器造成损坏,要求其承担修理费,如无法修理,要上报学校研究赔偿办法。
4、学生损坏仪器后,应及时向实验室管理教师报告,查明损坏原因及损坏程度,填写损耗单和办理补领手续。
5、学生在实验中遗失的仪器及实验用品,按损坏进行赔偿。
6、在完成本门实验后的学期末交回所配发的全部仪器,下学期开学后的一周内主动办理赔偿收费手续。如不按规定时间内办理赔偿手续者,即停止其上实验课。
7、对在实验中浪费水、电、药品和其它材料的学生,应按实验室工作能力差而在实验成绩的评定中给予适当扣除,对有意浪费的应给予适当赔偿处理。
8、对关心集体、遵守制度、爱护公物、节约器材的学生应给予表扬。
二、教职工损坏仪器设备的赔偿制度
1、凡教学仪器、设备、材料都不许私自借用或挪作他用。
2、凡耐用期在一年以上,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形态不变的物资,不论价值大小,都按固定资产管理,都实行回收制度。所以,这部分仪器设备丢失必须照价赔偿,损坏要查明原因,折价赔偿。
3、易耗品和实验材料实行定额(以《实验项目卡》消耗定额项和各实验室规定消耗定额为准)管理。
4、凡是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和能引发其他事故的药品,管理人员在一定程度上负有法律责任,所以不准私自给人或私自带出实验室。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开放实验室管理规则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为支持教师的科学研究,鼓励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和各类社会活动,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切实增强学生的实验技能和科研创新意识,提高实验室使用效率,从而使实验室的开放做到实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是高等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实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客观要求。实验室开放不仅对学生实验技能训练,而且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二、实验室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
三、每学期开学初,各教研室应将本学期本门课程开放的时间、内容等提交学院,由学院研究后统一向学生公布。
四、开放课题实行申请制度。有开放课题的教师、想作自主实验的学生填写开放实验申请表,经实验室主任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五、开放实验进行的整个过程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各实验室应做好准备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开放工作。教师对学生的指导贯穿始终,包括实验的设计、操作方案的实施、实验的正确操作、实验的结题报告
追问您好,谢谢您的耐心回答,不过我需要的管理制度是公司机房的管理制度,不是用于教学的。而公司机房,也就是实验室,那些设备是用来搭建公司网络的,现在网络已经搭建好,设备也配置完成,只是需要一个完善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