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又有新情况要向您请教: 已经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合同不见了,现公司辞退我,怎么办?

已经签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合同不见了,现公司辞退我,我应该怎么办?若打官司,复印的劳动合同有效吗?我还能找些什么证据?

  可以找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社保缴费记录、工作牌等作为证据,劳动合同复印件不可以单独作为证据,可以与其他证据一起使用!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辞退)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等略,我百度空间与QQ日志有劳动法领域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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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13
复印的效力没原件大,看法官怎样看。
如果你已经工作了10,直接就是默认的无固定期限合同。
建议与公司协商,如果这个仲裁+诉讼,时间很长,你们的劳动关系在这个期限不解除的,他们照样得付工资,而且你不用工作,威胁下看看。其他当面找律师谈
第2个回答  2011-10-13
你好!你的合同不见多长时间了?你的合同不见了,怎么还能复印呢?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证据,必须要由原件,经过劳动仲裁或者法院确认后复印的复印件方可作为证据。无论是否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都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就属违法和无效。如果单位现在已经辞退了你,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事由就是诉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这方面不用你提供什么证据,单位依据什么解除你应当由单位举证。如果单位不成认与你签订过劳动合同,无论怎么裁决,单位都是应当向你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如果裁决单位的行为违法,你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补签劳动合同,你也可以要求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向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从你入职时开始计算。没关系,后续有什么问题还可以找我,你也可以登陆中国劳动网-问版与我连续。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2个回答  2011-10-13
可以提交复印件作为初始证据,劳动仲裁会受理的,也会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证据原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也可以辞退你,但是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第3个回答  2011-10-13
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两份的,你的丢了,公司还有呢
你也可以常识要求公司提供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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