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很久以前,成吉思汗西征,途径喀纳斯湖,见到这样一个美丽的地方,决定在这里暂住时日,休整人马。成吉思汗喝了湖水,深得特别解渴,就问手下将领这是什么水。
有一位聪明的将领答道:“这是喀纳乌斯(蒙古语是可汗之水的意思)。”众将士便齐声答道:“这是可汗之水。”成吉思汗说:“那就把这个湖叫做喀纳乌斯。”
于是在图瓦人的传说里,他们是成吉思汗的后代。成吉思汗驾崩之后,遗体就沉在喀纳斯湖中,图瓦人作为当年成吉思汗的亲兵,就留在喀纳斯湖中,世代守卫王陵。“湖怪”就是保卫成吉思汗亡灵不受侵犯的“湖圣”。
扩展资料:
喀纳斯湖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境内北部,北起卡勒玛虚,南至何乌特,东接铁外克,西到阿尔圭萨拉。地处北纬48°81′46″,东经87°04′10″。
距布尔津县城150公里,面积45.75㎞²,平均水深120米,最深处达到188.5米,蓄水量达53.8亿立方米,是一个坐落在阿尔泰深山密林中的高山湖泊。
清代乾隆二十年(1755年),平定准噶尔部,这一地域归乌里雅苏台定边左将军管辖。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清廷将居住在阿尔泰山之阳的阿尔泰乌梁海人编为七旗。
分为左右两翼,设翼长总管,分别授印信,此地隶属阿尔泰乌梁海左翼左旗扎萨克。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此地隶属科布多办事大臣管辖。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科布多、阿尔泰分治,此地隶属阿尔泰办事大臣,此时,阿尔泰办事大臣所辖区域直属清廷理藩院。
民国元年(1912年),沿袭清末旧制,阿尔泰地方仍直属中央政权管辖。民国八年(1919年),阿尔泰地方划归新疆省,设阿山道。是年设布尔津县,喀纳斯地域隶属新疆省阿山道布尔津县。
新中国成立后,198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喀纳斯自然保护区。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确定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管理,设管理处。
2000年,成立“喀纳斯环境与旅游管理委员会”与“喀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机构隶属布尔津县。2003年,喀纳斯管理机构上划阿勒泰地区。
改“喀纳斯环境与旅游管理委员会”为“喀纳斯环境与旅游管理局”,对该地域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实行统一管理。
2006年7月,阿勒泰地委、行署决定成立了中共喀纳斯景区委员会和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明确了喀纳斯景区10030平方公里的大旅游管辖区域,并将布尔津县的禾木哈纳斯蒙古民族乡、哈巴河县的铁热克提乡划归景区管委会统一管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喀纳斯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