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有哪些具体要求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28
有限公司,
1,股东1-50人之间。
2,组织构架:股东会:公司的权利机构(1人有限公司不存在股东会)。
董事会:(3-13人),不设董事会的,可以设执行董事1名(国有独资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由两个以上国有企业合资的公司中,必须由职工董事)。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
监事会:3人以上,其中职工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章程规定。不设监事会的,可以设1-2名监事(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必须设监事会,成员为5人以上)。为公司的监督机关。
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不设董事会的,章程规定。
3,流程:核准名称,由全体股东指定或委托的代理人办理。
设立:由全体股东指定或委托的代理人办理。
股份公司,
1,发起人:2-200人,其中半数以上在中国有住所。
2,组织构架:股东大会,公司权利机构。
董事会:(5-19人)。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
监事会:同有限公司。
经理:同有限公司(不过股份公司肯定设董事会)。
3,流程:核准名称,由全体发起人指定或委托的代理人办理。
设立:董事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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