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其中住院期间的补助、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用等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应当在得到伤残等级鉴定后及时支付给你,但是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的支付条件是解除劳动关系(适用老《条例》由用人单位支付),因此,你只需等待合同到期终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才能得到两个一次性补助金,考虑到两个一次性补助金是按照解除合同时上年度统筹地区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这个地方您要留意参照的标准),用人单位每拖后支付一年,其标准也会增加部分额度,所以,用人单位一般希望工伤职工提前解除合同(主要是不想背包袱或者用人单位不一定愿意留用您),至于您说说的《申请》实际上就是提前解除合同的变种,表达了工伤职工个人有意愿拿到两个一次性的内涵就是解除劳动关系。 除两个一次性补助以外用人单位应当按时支付的工伤待遇不需要写申请,若最终协商无果,您有必要考虑走劳动仲裁讨要,这样用人单位留用您的机会就会少些,这里需要您在保护权益和保住饭碗上进行权衡。
不知我说明白没有?
祝您早日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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