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打成轻伤案件,从派出所立案到现在有三个月了仍然没有消息,我该怎么办啊?

一个月的调解后由检察院开逮捕令,从正式逮捕被告人到检察院退补至今已经两个多月了,为什么还不给处理,请各位帮帮我,该怎么办啊?

已经立案的,一般在几个月以内,轻伤以上是国家公诉机关起诉的。如果在当事人鉴定为轻伤一个月以内,派出所还没有对行为采取措施,当事人可向派出所的上级机关进行反映和投诉,也可以向检查机关进行反映和投诉。
法律分析
报案人可以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回执,向警方了解案件进展情况,问清楚原因,不成可以向公安局投诉,或者向公安局,县、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轻伤的刑事案件可以通过报案走公诉程序,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走自诉程序。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轻伤案是轻微的刑事犯罪案件,可以走公诉,也可以走自诉。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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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08
按照如下方法做:

1、自提交立案申请七日内法院决定是否立案。
2、建议去立案庭问一下起诉状是否已经立案,如果已经立案,法院会给立案通知书的。
3、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了,这已经成了公诉案件,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2个回答  2012-01-04
这很好解决,你直接到办案单位一问就清楚了嘛。办案单位有义务向你告知具体情况,如果有其他法律上的事情再问吧。追问

该走的程序都走了,为什么这些执法单位拖着这么长的时间不处理啊?没问一次都有一次的说法,老是拖着不处理,我该咋办啊。 要是对方找关系花了钱,把他们的人放了,又不给我处理我该咋办啊?

第3个回答  2012-01-04
等开庭啊
哪里有这么快的
已经逮捕了就可以啦
开了庭还要等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1-04
去有关法律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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