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销售,公司让签一个协议,说白了就是责任书,怎么看他的合法性,我应该签吗?

因为我的客户都是月结并且在外地,协议上有注明,如果客户不结款,责任都由我个人承担。这上面都没有一项是注明公司该承担的部分

您好:
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您说的这种情况在法律上的意义是“您和客户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而这中连带责任针对的客体是“客户对公司的债务”,要付这种严格的责任要衡量您为此付出的对价是否合理,即收入和承担的责任是否成正比,这由您自己衡量。
协议书,一旦您签订了,就是有效的。因为协议的签订是您真实的意思表示。追问

我是在一家航空代理公司上班。客户欠的是机票款,我们公司是先给客人出票,然后一个月客户统一转款。因为客户不在本地,也看不到,所以我觉得这个行业风险也挺大的,万一对方的公司倒闭或因为某些原因拒不支付票款,那责任应该我全部负责吗?那可是把我卖了也赔不起呀!

追答

您好:
如果您签订了这样的协议,责任应有您负的。
理论上,您可以向客户追偿。
现实生活中,向您风险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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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05
这个责任有点像强制性格式条款,可以和单位协商。这个责任不应该全部由你来承担,如果是公司产品的责任或未能按时发货的责任呢?
第2个回答  2012-01-05
责任是什么责任呢?是客户未结清的所有款项嘛?
如果是这样的条款的话,是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的。
第3个回答  2012-01-05
这个要求是不合法的,你没有义务承担这个责任,而这也能看出来这个公司是不正规的甚至是违法的公司,你可以看看这个公司有没有在工商局登记,劝你还是另谋高就吧。
第4个回答  2012-01-05
不合法。不平等协议,你在签之前要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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