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回农村的,能不能享受农村分红,不能一概而论。
返乡(今后在农村生产、生活并将户口迁回农村),如果未纳入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其应该享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待遇,可以参与分红。
但是一些享受公务员、事业单位退休离休政策或已纳入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即使户口迁回了,也不应享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待遇,不可以参与分红。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当认定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1、死亡。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于死亡时终止,因此,从死亡时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即丧失。
2、已经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根据成员资格取得的唯一性原则,自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时起,其原拥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随即丧失。
3、取得设区市非农业户口。在取得设区市非农业户口之后,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已经被纳入城市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内,丧失原拥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4、纳入公务员序列或者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这些人员因其脱离了对原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的基本生活保障需求,应认定丧失了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迁回条件:
1、本村村民户口迁出农村,后经村民代表同意迁回的
改革开放前期和中期,城市的福利待遇都要比农村好很多。很多农民外出工作将自己的户口迁出了农村。现在若想把自己的户口重新迁回农村,则需要向村委会申请,由村小组和本村20名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开具书面同意迁回证明,才可以迁回原村。
2、在城市无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且夫妻一方或者父母户口在农村的
如果父母在农村务农,且自己在城市没有稳定的工作也没有固定的收入,居无定所的,可以提供两个人的结婚证和计划生育证明,以书面的形式向村里申请投靠父母。注:部分地区可能需要提供单身证明和无收入证明。
3、读书时候将户口迁出,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的
考上大学在农村可以说是光宗耀祖的好事儿,可是近年来随着就业压力的不断变大,很多大学生毕业后也没有自己满意的工作。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人选择回到农村老家。但是这部分人一般读书的时候就已经把户口迁走了,他们是没有土地并且不享受宅基地继承权的。这部分人需提供毕业证和无工作证明,可以向村里申请户口迁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