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家庭,有三个儿子,大儿多年前已病故,死亡前夫妻早已离婚,留下一个儿子。他们父亲在房管所有一套历史留下的住房。前不久父亲也病故,于是二儿和三儿一道上房管所将住房过户到了三儿名下,三儿给了二儿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大儿的遗留儿子能否获得同样的经济补偿?
我希望获得继承权的原因和道理!
继承法,你看看就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