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在限行时段驾车闯入二三环之间道路,司机将因"违反交通禁令标志"被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自2013年7月 1日起实施汽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具体规定如下: 一、成都尾号限行车辆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 二、成都尾号限行时间及尾号限行区域工作日的7:30—20:00, 二环路(含二环高架路和底层道路)与三环路(含)之间区域内所有道路。 三、“成都尾号限行”规则 (一)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星期一限尾 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 ”;星期五限尾号“5”和“0”。 (二)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恰逢星期六、星期日而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实施“尾 号限行”。 四、成都不受限行措施的车辆 (一)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 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三)依法持有《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三绿工程证》的拉运鲜活农副产品车辆、《成都 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 (四)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五、对违反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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