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营业外支出是指不属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的关系,但应从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支出,它与营业外收入所包括的项目互不相关。两者应当分别核算。那么,下面就来认识一下关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各包括哪些核算内容。
一、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内容: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政府补助、盘盈(现金)利得、捐赠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等。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和无形资产出售利得。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形成的利得。
盘盈利得,是指企业对现金等清查盘点时发生盘盈,报经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二、营业外支出的核算内容: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盘亏(固定资产)损失、罚款支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非常损失等。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包括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和无形资产出售损失。
公益性捐赠支出,指企业对外进行公益性捐赠发生的支出。
非常损失,是指企业对于因客观因素(如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后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净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