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福利费多提部分在汇算清缴时做了调增,余额在下一年怎么处理

我司10年应付福利费贷方余额10万,在汇算清缴时做了调增项目,即这10万已经交了税了。但是11年账务上没做任何处理,所以应付福利费贷方还有10万的余额,当时审计人员说11年发生的福利费可以直接冲销余额,即发生时:借记:应付福利费200,贷记:现金。不足的部分再重新计提,请问这样处理对吗?

财企(2007)48号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了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做好企业新旧财务制度的转换工作,推进企业财务制度的改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工福利费财务制度改革的衔接问题
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截至2006年12月31日,应付福利费账面余额(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余额)区别以下情况处理,上市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余额为赤字的,转入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由此造成年初未分配利润出现负数的,依次以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弥补,仍不足弥补的,以2007年及以后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
(二)余额为结余的,继续按照原有规定使用,待结余使用完毕后,再按照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执行。如果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或者产权转让,则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企[2005]12号)转增资本公积。
二、关于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的组织实施问题
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集团公司应当认真组织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集团的具体情况开展业务培训,做好企业财务制度改革的政策宣传工作,按照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的规定调整、修订和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企业新旧财务制度实现顺利转换。 财企(2007)48号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了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做好企业新旧财务制度的转换工作,推进企业财务制度的改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工福利费财务制度改革的衔接问题
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截至2006年12月31日,应付福利费账面余额(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余额)区别以下情况处理,上市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余额为赤字的,转入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由此造成年初未分配利润出现负数的,依次以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弥补,仍不足弥补的,以2007年及以后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
(二)余额为结余的,继续按照原有规定使用,待结余使用完毕后,再按照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执行。如果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或者产权转让,则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企[2005]12号)转增资本公积。
二、关于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的组织实施问题
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集团公司应当认真组织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集团的具体情况开展业务培训,做好企业财务制度改革的政策宣传工作,按照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的规定调整、修订和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企业新旧财务制度实现顺利转换。

二OO七年三月二十日

二OO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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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30
可以。因为11年是据实列支,所以可以直接冲销。如果11年发生额超过了税法要求,就可以用10年已经交税的福利费额度范围内进行纳税调减。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08
已经计提的福利费不做处理,以后年度发生福利性质的支出直接冲减福利费余额,冲减完以后直接列支费用。
例如:
上年应付福利费还有余额15000,今年发生福利性质支出(比如过年过节给职工发米面等)5000元,那么做账:
借:应付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假如今年发生福利性质支出30000元,那么,
借:应付福利费 25000,
贷:现金 25000
剩下的5000元直接进费用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5000
贷:现金等 5000.

应付福利费多提部分在汇算清缴时做了调增,余额在下一年怎么处理
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截至2006年12月31日,应付福利费账面余额(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余额)区别以下情况处理,上市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余额为赤字的,转入2007年...

汇算清缴后费用调增帐务处理
不可以的。对于你的财务账,你不用任何的账务处理。你唯一要处理的也就是所补的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上年多计提的应付福利费,下一次汇算清缴时怎么调回?
福利费现在应该不计提了。而是在实际发生时直接列支,如果上年多计提了,按照会计准则的~会计差错处理 如果是汇算清缴前发现的,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汇算清缴的报表和所得税申报 如果是汇算清缴后发现的,如果金额不大,会计上,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调减本年度的应付福利费税法上,调增本年度的应纳税...

以前年度多提了管理费用,汇算清缴时已经调整回来了,怎样进行帐务处理...
楼上的理论不适用,因为已经不是刚刚汇算清缴完毕了,收入和费用早就结转入未分配利润。如果现在还调整费用就会造成本年费用的减少,利润虚增。关于多提的电话费等管理费用,其实只要把多提部分冲了就可以。因为是以前年度,所以贷记“未分配利润”,借方则是当初多提时贷的科目,一般情况下应该在“预提费...

应付福利多计提了,汇算清缴时可以调回吗?
可以,应付福利的总额等于当年总工资金额的14%.如果超过了,超出部分再出汇算清缴报告的时候做调整处理,补交相关的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中应付福利费如何处理
新的所得税法实施后,福利费在工资的14%限额内据实列支,进入费用,不再计提。如以前年度福利费有结余,应先在福利费中列支,不足部分再进入费用。对于单位多提取的福利费,汇算时应当调增计税所得额。

上年的福利费没有用完,在年度所得税里已调整了,该如何理
四、关于以前年度职工福利费余额的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的规定,企业2008年以前按照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首先冲减上述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税法规定...

...计提的福利费当年还有余额,怎么处理,还有新的一年开始是重新计提福利...
有贷方余额不用动放那就行,现行的准则应该是不用计提福利费了,按照实际发生的计算,到了年底汇算清缴的时候再按照比例计算能扣减的金额超出的调税就是了

计提的职工福利费没用完调增后还要做账务处理吗
一般来说,年底计提的福利费就应该还多的冲回,不足的补提 你的情况是计提多了,年底没有冲回,那么汇算清缴时要纳税调整,这时候账面应该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账务处理

应付褔利费贷方余额在年底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处理
1,不用计提,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管理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下设一个"福利费"二级科目就好了。2,以前有计提的,都是借记了费用科目,贷记了应付福利费,在以前年度发生的,你就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科目,结转入未分配利润中去,本年发生的计提的,你可以红字冲销.举例:在以前年度发生的,你就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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