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4-08-05
从法学学术上讲,这是两个区别很大的研究课题。“法律”是强制命令。法学是对探知法、学习法、辨析法、交流法、合作法、论辩法、撰文法、策划法、实施法等等“做人法”的综合研究课题。当前华语文化对这两个课题还基本上区分不清,因而法学界当前对“法理”还是蒙昧的。这一点以当前中国还没有免除死刑为证据——由于反对杀人,所以用杀人的方式来制止杀人——这能叫懂理法吗?/>/>把这两个课题区分清楚后,对“法学”的综合研究才能揭示“法理”;仅仅以“法律学”为研究课题,是不可能建立起完备的法学智慧体系的。在当前中国,还没有周正的“法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