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离家出走了,丢下两个孩子不管,都快一年了,我想和她离婚,怎么办手续?

老婆离家出走快一年了,我想和她离婚我该怎么办?离婚她要拿抚养费出来吗?证据补充:她平时对生活没精打采的,在去年6月份离家出走了,我在等她回来,可一直没她消息,她娘家也没有她的消息,两个孩子她都不想,我心寒,想跟她离婚,怎么办?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是要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对小孩抚养权和抚养费支付以及财产都协商确定,就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另一种是诉讼离婚,需要达到法定离婚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具体判断标准见以下法律规定。
现在女方离家出走一年多,不能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你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和起诉状去当地法院起诉即可。小孩的抚养费由你们共同承担,你可以在起诉状中写明要求她支付抚养费,一般是工资收入的20%-30%。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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