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应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停缴(封存)手续。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提供缴存汇总表、缴存变更及个人补缴清册,封存原因应填写“离职”。
公积金减员没减成,补救办法是:可以让这个员工把公司的钱和个人的钱补给公司;公司可以停止补给这个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需要提交的资料:
《住房公积金 年 月汇缴、变更表》一式一份,多人封存或启封时,提供《启封、封存变更批处理文件》电子文档并打印批处理文件的内容加盖公章或备案章,无须再填写《住房公积金 年 月汇缴、变更表》。
办理场所:
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
扩展资料:
办理减员时,3人以下需提供《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可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各分中心归集窗口领取,网上无法下载。
单位办理增员需提供:
1、分配证明、聘任合同、调令等其中之一的原件和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或《个人账户变更报盘格式》文档(及电子版)。
办理减员需提供:
1、制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退休证明、死亡证明、调转证明等其中之一的原件和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xx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或《个人账户变更批量》文档(及电子版)。新增是指该职工在本单位并无账户,需新建立个人账户;续缴是指职工已有账户,在封存状态办理启封重新缴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住房公积金缴存和变更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