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2007-8-9
菏泽学院及市教育、卫生系统所属部分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6名工作人员,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6〕23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的通知》(菏人发〔2007〕39号)精神,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报考菏泽学院专职政治辅导员岗位的考生应为2006、200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未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正式派遣手续的毕业生,同时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校期间的主要学生干部(指班长、团支书;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团总支部书记、副书记;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2、报考菏泽一中教师岗位的应为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未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正式派遣手续的毕业生(已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未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正式派遣手续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3、报考市实验小学教师岗位的应为2000年以后毕业、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未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正式派遣手续的毕业生(已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非师范类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未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正式派遣手续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4、报考菏泽市二院、三院、中医院和市传染病医院的考生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未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正式派遣手续的毕业生。
到民营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凭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和单位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可以报考符合专业要求的相应岗位。
报考市实验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应为菏泽生源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和其他资格条件。
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7年8月18日至8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菏泽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院内市人才市场四楼。
(一) 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报到证及有关证明材料,本人近期1吋免冠照片3张。报考菏泽学院专职政治辅导员岗位的考生还应同时提交学位证书、毕业学校党委组织部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信(或组织关系介绍信)、毕业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和所在院系出具的主要学生干部证明信等。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现场缴纳考务费,考务费收取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考务费收取标准执行,每人每科40元。
为减轻困难(特困)家庭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可凭县区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菏泽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件,免收考务费。其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
领取准考证时间:8月26日至8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领取准考证地点:菏泽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院内市人才市场四楼。
除特殊专业外,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单位和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专业考试的人员,需提交其准考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报到证或有关证明等。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在专业考试前2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专业考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应按照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均应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考试。
(一)公共基础知识考试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与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分两门科目合为一张试卷,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对于报考菏泽一中、市实验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增加一门教育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科目,内容主要为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等。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对于报考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增加一门医学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科目,内容主要为解剖学、系统诊断学、内科学、药理学等。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根据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由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3年、考核合格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由市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工作的毕业生,手续完备、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加5分。现场认定时,上述人员除应出具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区)组织或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组织人事部门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考试时间:公共基础知识考试 2007年8月29日上午9:00-11:30
专业基础知识考试 2007年8月29日下午2:30-4: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公共、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结束并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加分后,由市人事局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分别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其中个别教师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6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专业考试。进入专业考试的人员名单在菏泽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菏泽人事考试网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二)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由招聘单位其主管部门在市人事局指导下组织实施。考试方式和内容不作统一规定,可采取面试(试讲)或专业知识测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和考试内容由招聘单位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会同人事部门确定。专业考试应于9月30日前结束,并将考试成绩及时上报市人事局。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结束后,由人事部门按公共(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与专业考试(面试)成绩各占一定的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报考菏泽学院专职政治辅导员岗位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进行计算;
报考菏泽一中、市实验小学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与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之和占40%、面试(试讲)与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占60%进行计算;
报考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与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之和占70%、面试成绩占30%进行计算。
如招聘单位同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同分者,采取加分人员优先、其次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将在菏泽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菏泽人事考试网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
五、体检和考核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
报考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报考其他岗位的拟聘用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
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在人事部门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其他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菏泽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菏泽人事考试网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人事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事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由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人事部门将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全过程实施监督。
监督电话:0530-5310525 5334215
咨询电话:0530-5334215 5310559
菏泽市人事局
二○○七年八月九日
参考资料:http://www.hzrsk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