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朝太后顺序:
1、清太宗妻子孝端文皇后
3、清世祖妻子孝惠章皇后
4、清圣祖母亲孝康章皇后
5、清世宗母亲孝恭仁皇后
7、清仁宗妻子孝和睿皇后
8、清文宗养母孝静成皇后
9、清文宗妻子慈安太后
10、清穆宗母亲慈禧太后
11、清德宗妻子隆裕太后
二、皇帝以嫡子身份继位的,生母(先帝皇后)在则以嫡母为皇太后;无生母,则以先帝皇后(继任皇后)为皇太后;生母、先帝皇后皆无,则以抚育皇帝的先帝嫔妃为皇太妃,有时也加封为皇太后;
三、皇帝以庶子继位的,则以生母为皇太后,如果嫡母也在,则并为皇太后,且嫡母皇太后通常位在生母皇太后之上;但是生母身份过于低微的,不能称太后,最多只能被尊为皇太妃。
扩展资料:
太后,封建时代帝王母亲的尊称。始于秦昭王,《史记·秦纪》:“昭襄母,楚人,号宣太后”。汉承秦制,“故亦尊母曰皇太后”(《事物纪原·帝王后妃部·太后》),以后历代皆然。
参考资料:太后-百度百科
顺治朝: 无 孝端文 博尔济吉特氏 51 19 年中宫皇后 (1614-1643),7年太后(1643-1649)【顺治嫡母】 昭圣 孝庄文 博尔济吉特氏 75 19年庄妃(1625-1643),19年太后(1643—1661).27年太皇太后(1661—1688)【顺治生母】
康熙朝:仁宪 孝惠章 博尔济吉特氏 77 8 年中宫皇后 (1654-1661),57年太后(1661-1717)【康熙嫡母】 慈和 孝康章 佟佳氏 24 9年佟妃(1653-1661),3年太后(1661-1663)【康熙生母】
雍正朝: 仁寿 孝恭仁 乌雅氏 64 41 年德妃 (1681-1722),半年太后 【雍正生母】
乾隆朝: 崇庆 孝圣宪 钮祜禄氏 86 8 年熹妃 (1723-1730),6年熹贵妃(1730-1735),43年太后(1735-1777) 【乾隆生母】
嘉庆朝: 无 孝仪纯 魏佳氏 49 以皇贵妃名义统摄六 宫10年,追赠孝仪纯皇后 【嘉庆生母】
道光朝: 无 孝淑睿 喜塔腊氏 38 1年中宫(1796年正月-1797 年2月,农历)【道光生母,嘉庆原配嫡后,清朝唯一生育皇帝的嫡皇后】 恭慈 孝和睿 钮祜禄氏 74 23年中宫 (1799-1821),29年太后(1821-1849)【道光嫡母,嘉庆继后】
咸丰朝:无 孝全成 钮祜禄氏 32 中宫7年(1834-1840)【咸丰 生母,道光继后】 康慈 孝静成 博尔济吉特氏 44 以皇贵妃后宫名义统 摄六宫11年(1840-1850),皇考太妃5年(1851-1855),康慈皇太后9天 ,追尊孝静成皇后 【咸丰养母,清朝唯一一个既不是皇帝生母又不是皇帝嫡母而册封的太后】
同治朝:慈安 孝贞显 钮祜禄氏 45 10年中宫(1852-1861), 两朝太后21年(1861 -1881)【同治嫡母】 慈禧 孝钦显 叶赫那拉氏 74 懿贵妃5年(1857-1861),两朝太后48年(1861-1908)【同治生母】
光绪朝: 同上
宣统朝:隆裕 孝定景 叶赫那拉氏 46 中宫20年(1889-1908),太后 4年(1908——1912)【光绪嫡后】
扩展资料:
太后,封建时代帝王母亲的尊称。始于秦昭王,《史记·秦纪》:“昭襄母,楚人,号宣太后”。汉承秦制,“故亦尊母曰皇太后”(《事物纪原·帝王后妃部·太后》),以后历代皆然。
太后制度
皇帝以嫡子身份继位的,生母(先帝皇后)在则以嫡母为皇太后;无生母,则以先帝皇后(继任皇后)为皇太后;生母、先帝皇后皆无,则以抚育皇帝的先帝嫔妃为皇太妃,有时也加封为皇太后;
皇帝以庶子继位的,则以生母为皇太后,如果嫡母也在,则并为皇太后,且嫡母皇太后通常位在生母皇太后之上;但是生母身份过于低微的,不能称太后,最多只能被尊为皇太妃;
皇帝以旁支入继的,以继母(先帝皇后)为皇太后,且须认继母为嫡母;
继位皇帝与先帝同辈、甚至较先帝为尊辈的,则以皇帝本人的法定母亲为皇太后,至於前朝皇后则由继任皇帝恭上徽号,称某某皇后,如明朝的[懿安皇后]和清朝的[嘉顺皇后]。
在北魏时期,为了防止外戚干政,效仿汉武帝处死钩弋夫人,实施“母死子贵”制度,后宫女性只要生下皇子,一律被赐死,不论是宫女、嫔妃,甚至是皇后。但幼龄皇子仍然需要旁人的呵护,因而出现所谓的保太后(或褓太后),即在新帝登基之后,以新帝之保姆为皇太后。不过母死子贵的制度太过残忍,造成后宫嫔妃人人自危,没有嫔妃愿意生下皇子,因此在北魏中晚期以后不再被严格实施。
北魏宫廷中有三种皇太后:皇帝生母;皇帝之保姆——称“保太后”;未生下皇子的先帝之皇后。
自宋开始,幼帝成年后顺利亲政、女后按时撤帘归政的比例很大。因为没有戚党的支持,女后一人也很难长久把持朝政。但垂帘听政的女后与辅政的顾命大臣不同,古代社会称掌权的太后为“女主”,她“垂帘”期间可以名正言顺地行使几乎全部皇帝职权,是名符其实的“君主”,就是皇帝也要规规矩矩地向其行礼;而顾命大臣权力再大,也不过是“臣”、“奴才”而已。
在两宋,以宰相为首的文官势力是皇帝依靠的主要统治力量,相权的膨胀抑制了“后权”。但到了清朝已没有任何势力可以对君权形成制约,女后用权可以随心所欲,而顾命大臣一不小心就会引起各方猜忌。因此,如果碰巧出现权欲熏心又有才干的女后,即使没有戚党的支持也可以稳坐江山,幼帝成年后亲政极难。
一旦帝、后围绕权力继承的斗争激化,不仅统治阶级内部的自相残杀难以避免,往往也会把国家和民族拖入深渊。
不仅汉族政权,与宋同期的“夏、辽、金、元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太后长期临朝执政和皇后预政。太后临朝几乎成为这四个少数民族政权不成文的惯例。这除了有一些偶然的原因(如皇帝年幼、有病等)之外,还有政治和社会习俗等方面的原因。
在政治上,母舅家族的势力在政权中占有重要地位,在风俗习惯上这四个少数民族的妇女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不必如汉族妇女那样屈从于三从四德。这种传统习俗和对妇女的尊重,也是太后临朝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不能对外戚参政进行限制,这四国不同程度地经受了“外戚之祸”,而以西夏受害最深。
立储之困局、封藩撤藩的轮回、再加上女后外戚之祸,仿佛印证了一句古老的格言:最亲近的人,往往是最致命的人。可惜君主制下有太多这样剪不断、理还乱的恩恩怨怨,伴随着王朝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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