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主张9个月二倍工资和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一、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10个月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书面告知(通知,千万不能递交辞职申请,因为那是协商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并要求补缴社保和支付一个月工资姐姐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二、二倍工资
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满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向现用人单位10个月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9个月二倍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三、救济途径
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向劳动监察投诉;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二倍工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追问您好,我还没辞职,我要怎么操作,才能拿到全部赔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