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要求我签自动离职申请

本人女,在一家公司上班,去年11月15日签的3年期合同,到11月14号刚好满一年。今天公司给我一张自动离职申请,要求我签字(补偿我2个月的基本工资),我没签公司又给我一张公司解雇表让我填写,我也没填。
我在公司上班一年期间未出现过任何过失,只因为10月份我结婚,公司怕我要孩子就工作不了了,所以要求我主动离职。
我想知道。1:如果我一直不签的话,而且我又没有过失,公司可以辞退我吗?
2:如果一定要辞退我,应该怎样补偿我?
3:如果我录下经理和我谈话内容,明确表明怕因我怀孕而辞退我这样的原因,可以起诉公司吗?并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注:我的基本公司是北京市最低工资1260.全勤奖是200.每个月还有绩效。总体下来我每个月工资在3300以上。现在工作越来月熟练每个月可以在4000以上。

1:如果你一直不签的话,而且又没有过失,公司辞退你的话,属于违法解除。
2:如果一定要辞退你,应该按照3个月工资赔偿你。
3:如果录下经理谈话内容,明确表明怕因你怀孕而辞退,可以起诉公司,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因为国家对三期 女职工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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