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提出)和解除劳动合同(个人提出)的区别

以及对自己今后的个人发展有什么影响吗?

劳动者个人主动提出辞职的,需要提前三十日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且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比如说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情况,损害劳动者重大利益的,劳动者辞职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1-26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和本人解除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本人解除合同的情况。劳动者按照相关规定,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同意且主动地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因劳动者个人原因自己主动辞职,该情形下,公司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或者赔偿。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辞退劳动者,要根据具体情形区分是否合法以及是否需要支付补偿或赔偿,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若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若是公司无正当理由辞退的,那么属于违法辞退,应当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若存在法定情形,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个回答  2012-01-23
解除劳动合同只是合同当事人终止合同的方式,基于合同的存在而产生。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成分。对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国家是提倡和倡导的,也是法律和社会肯定的。但是对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冲突,国家是持否定态度的。基于此,国家立法惩戒那些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当事人。
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是平等协商一致。
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并且按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并签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员工到就业局申报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而个人提出则没有这些经济补助。
只要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对当事人都没有任何影响。
但是还要提醒你解除劳动关系以后记着把社保手续办理好,以免影响未来退休等问题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1-30
认真看一下《劳动合同法》第4章规定你就明白了。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就是没有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之情形,劳动者可以按第46条规定得到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有三种情况,即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现在解除劳动合同、跳槽换单位是很正常的事,对自己今后的发展应该没有什么影响。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1-30
对你个人没啥区别 不会因为是被公司解除的就低人一等 也不会因为是你主动踹了老板就会帅一点 观念要改变
单位解除的话 你有补偿金可以拿的 自己走人的话 就没有 而且要提前30天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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