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借我二万三千块钱,不还,有借条,可以不请律师直接去法院起诉他吗

如题所述

可以,满足起诉条件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3、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扩展资料

向法院起诉的流程如下:

1、 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 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5、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6、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7、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8、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9、 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02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如果他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4、案情简单的,不需要请律师,法院有导诉台会指导你起诉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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