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单证的日期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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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信用证和发票的时间顺序是什么?

国际贸易中各个单据的签发顺序及时间:

1、发票日期应在各单据日期之首;

2、提单日不能超过L/C规定的装运期也不得早于L/C的最早装运期;

3、保单的签发日应早于或等于提单日期(一般早于提单2天),不能早于发票;

4、箱单应等于或迟于发票日期,但必须在提单日之前;

5、产地证不早于发票日期,不迟于提单日;

6、商检证日期不晚于提单日期,但也不能过分提单日,尤其是鲜货,容易变质的商品;

7、受益人证明:等于或晚于提单日;

8、装船通知:等于或晚于提单日后三天内;

9、船公司证明:等于或早于提单日。

扩展资料

外贸单证制作要求:

1、正确/准确(CORRECTNESS)。正确是所有单证工作的前提,要求制作的单据应首先满足单单、单证一致,其次各种单据应符合国际贸易惯例、各国/行业法律和规则的要求,第三单据还应与所代表的货物无出入。

2、完整(COMPLETENESS)。从某种意义上讲主要指一笔业务所涉及全部单据的完整性。可从以下几方面理解:第一、内容完整;第二、份数上完整;第三、种类的完整。

凭单据买卖的合同/信用证都会明确要求出口方需提交哪些单据、提交几份、有无正副本要求、需否背书及应在单据上标明的内容,所有这些都必须得到满足。

3、及时(INTIME;PUNCTUALITY)指单据制作不迟延。具体可以这样理解:及时制单、及时审单、及时交单、及时收汇。制作单据是个复杂的工程,多数单据由出口方完成,有些需要相关部门配合完成。

审核应齐抓共管,这样就可以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把全部合格单据向有关方面提交,及时交单肯定意味着能及时收汇,及时收汇意味着又一个良性业务环节的开始。

4、简明(CONCISENESS)指所制作的单据简单、明了。UCP500规定,“为了防止混淆和误解,银行应劝阻在信用证或其任何修改书中加注过多的细节内容”,有关专家也指出,单据中不应出现与单据本身无关的内容。

5、整洁(TIDINESS)指单据应清楚、干净、美观、大方,单据的格式设计合理、内容排列主次分明、重点内容醒目突出。不应出现涂抹现象,应尽量避免或减少加签修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贸单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贸易单证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03
  在信用证下各种单据的签发日期如下:
  1.商业发票:一般可以先于或等于提单日期,也可以迟于提单日期,但是不能超过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日期或合理的交单日期。(坚持一原则,发票的签发日期是最早的)
  2.提单:不得超过信用证规定装运期,不能早于最早装运期。
  3.保险单:投保日期除信用证有特殊规定外,应先于或等于提单日期,如果日期在提单日期后,则要有信用证特别许可,并写名保险责任及何时生效。
  4.装箱单、重量单:与发票日期相同或略迟于发票日期,不应早于发票日期。
  5.一般产地证书:可以迟于发票日期,但不能迟于提单日期。
  6.普惠制产地证书:普惠制产地证书发票上的号码和日期必须按照正式商业发票填写,签证当局签署日期和出口商签署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
  7.检验检疫证书:不能迟于提单日期,但某些鲜活产品不能过分早于提单日期。
  8.出口许可证:先于或早于提单日期。
  9.受益人证明:晚于或等于提单日期。
  10.汇票:等于或晚于发票日期。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缮制汇票是出口制单的最后一个环节。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首先签定合同,根据合同开立信用证。
出货后开具发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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