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部战备器材管理系统-物资仓库管理系统
一、建设背景 军委国防动员部为推动装备仓库管理向标准化、精确化、立体化、专业化的“四化”新模式转变,对所属军分区民兵管理骨干进行强化集训,立起了新时代省军区系统装备管理工作的标准规范。通过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手段,形成了民兵装备仓库管理的创新模式。二、建设原则 确保系统安全可靠,具...
武装部民兵武器装备仓库事业单业管理岗是干部吗
是,而且有证件
甘肃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管理员常识
第十七条 民兵武器装备,应当集中在县以上民兵武器装备仓库保管;因战备、值勤的需要,经省军区批准,可以由乡人民武装部、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民兵值勤点保管。 配备给乡、企业事业单位的高射机枪和火炮,由乡人民武装部、企业事业单位保管。 第十八条 省军区、军分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的管理,除依照本条例执行外,并应当执行中...
民兵武器装备管理条例第四章 保管与使用
武器和弹药分开存放是基本原则,第十七条指出,民兵装备通常集中在县以上武器装备仓库保管,特殊情况经省军区批准,可由乡武装部、企业或值勤点负责。高射机枪和火炮则由乡武装部或企业事业单位保管。各级仓库管理严格,省军区和军分区仓库需遵循军械仓库规定,县以下仓库则遵循上级军事机关规定。第十九条要求...
青海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第六章 武器装备管理与后勤保障
训练基地、仓库和人民武装部办公用房的建设、维修和管理费用包含在各级财政预算中。民兵和预备役人员参与军事训练时,可获得误工补贴,具体补贴办法和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应急分队执行任务所需的装备器材由当地政府保障,而专业技术分队的技术装备由其所在单位提供。对于因参战、战勤任务、训练、救援和治安...
民兵武器装备管理条例的第四章 保管与使用
第十七条民兵武器装备,应当集中在县以上民兵武器装备仓库保管;因战备、值勤的需要,经省军区批准,可以由乡人民武装部、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民兵值勤点保管。配备给乡、企业事业单位的高射机枪和火炮,由乡人民武装部、企业事业单位保管。第十八条 省军区、军分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的管理,除依照本条例执行外...
浙江省民兵工作实施办法第六章 民兵武器装备管理
浙江省的民兵武器装备管理在第六章中详细规定了各项职责和措施。首先,各级政府、军事领导机构和相关单位需确保民兵武器装备的安全和技术管理,以保持其安全、完整和可用性(第三十七条)。市、县层面需建立民兵武器装备仓库,乡、镇和企事业单位等配备武器的场所则需设立武器室。这些库室需配备专职看管人员...
...区)人民武装部民兵装备仓库职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为加强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民兵装备仓库职工管理,根据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将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四省(自治区)现归地方建制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湖北省民兵武器装备管理实施办法
第八条 民兵武器装备在省军区、军分区和县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室)集中保管;因武器装备布局和民兵战略、执勤需要,经省军区批准,乡、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民兵执勤点可保管部分武器装备。第九条 民兵武器装备的保管,应当符合技术和战备、安全的要求,具体技术勤务规则和管理制度按军队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 ...
北京市民兵武器装备管理办法
(1)民兵轻武器和弹药一律由区县和卫戍区民兵装备仓库集中保管。高射武器按规定以厂矿为单位集中入库保管,尚未入库管理的,必须在1987年底前全部入库(棚)管理。库存装备应达到“四无”(无丢失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无事故差错)。(2)库存的武器、弹药、器材、易燃易爆品和废品应分别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