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我于2月1号提出辞职报告,过了半个月公司要我走人,我是不是必须得立即走?

现在公司招到一个新人,所以公司强行要求我立即签订离职手续走人,我是不是可以拒绝签订等到这个月结束走?

你可以立即走,但是公司必须支付你今日起另一个月的全部工资。当然也可以拒绝,并要求公司支付你剩余的一个月的工资。这事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公司要求你强制走人的话,是他对你的合同解除,所以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你不走就是按法律来讲的。
而且公司强只要你走的话,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安工作年限标准,每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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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20
要求你走要赔你一个月工资,或提前一个月告诉你 一个月后要让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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