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写了份遗嘱,将房子给我爸爸(并注明房子买时我爸爸一起出钱,且我们一直跟着老人一起住,做饭打扫还有照顾病人都是我们包办的),然后给存款给我伯伯(爷爷奶奶就两个儿子),遗嘱是我爷爷书写,但是是以两个人的名义,最后由我爷爷奶奶的签名和各自的手印。
因为前段时间我大妈和我妹妹(即我伯伯的家人)来我家(就是我们和我奶奶共同的家)闹,把电视机,茶几等能砸的东西都砸了,嚷着要看遗嘱,因为我奶奶很懦弱不愿惹出矛盾,就一直不告诉他们遗嘱的内容,也不去做公证,怕有偏袒。但我大妈给我们明确说了,以后一定要来争房子,我奶奶又不肯去做公证,这样的一个遗书有没有法律效力呢?钱在我爷爷刚过世的时候我大妈就来要走了,据我奶奶说是有借条的。不过我们都没见过。
就是没有公正也可以的?他们有没有权利来找我们要钱呢?比如说遗嘱说给他们15万但只有13万。。。。我们要不要给他剩下的钱?
追答钱不是你们给,是从您爷爷奶奶的遗产中给,遗产还剩多少,就分配多少,遗嘱中规定的遗产以外的部分无效。也就是说,规定15万实际只有13万的话,那么只能分得13万。
可是钱已经被他们要走了,房子没有过户,那不等于遗嘱只履行了他们那一部分?如果没有借条,老人百年以后他们找我们要钱怎么办?钱要我们给吗?
追答不给,让他们的法院起诉。
追问如果遗嘱上说的给15万,如果不够我们添上,但实际上15完已经给他们了,但没有借条,到时候他们有权利找我们要钱吗?
追答让您的爷爷奶奶出具证据。
这不是钱的问题,是他们欺人太甚,老人生病从未来照顾过,还来砸东西,我们不跟他们闹是怕老人生气,他们把钱要走了,如果再耍诈岂不是太可恶,15万已经给他们了,前几天又来要走了四万,房子是贵但当初也是我家和爷爷一起买的,钱他们已经拿走了的事实还有别的亲戚知道,主要是不能让坏心思得逞不是吗?
追答家和万事兴,15万给他们了你应留好证据,再到你家闹砸东西可以报案,不能再给他们钱了。
追问不是,你没仔细看吧?我奶奶还健在呢,我们住在一起,我爷爷去世后她找我奶奶要的钱15万(我爷爷去世她可高兴了,回来的路上有说有笑的),现在已经和不了了欺人太甚了,我大妈扫墓的时候把我奶奶骂了说再也不来了(这种是发生过好几次了),结果没过几天就让我伯伯来要走了4万,这样蛮横的人以后我们不想和她有什么交涉,15万要走了也是找我奶奶要的,我们肯定见不到借条,就是怕以后她再来闹。钱真没什么,就是不能让恶人得逞
追答让你奶奶写明什么时间给的留作证据 我知道你奶奶健在,但你爷爷立遗嘱只能立他自己的 房屋和钱是他们的共同财产所以只能立他自己的那部分你们也只能继承那部分你奶奶签字代表他同意但你奶奶的财产你们只能她去世后继承,除非她明确表示赠与给你们,趁你奶奶还在,尽早把房屋过户给你家吧 如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