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正文、发文机关标识、附件说明、发文字号、签发人、抄送机关、紧急程度、印章、标题、主送机关、附注、成文日期、附件、主题词、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公文标准格式包括:
1、须有负责之表示。(如签署、盖印章戳或副署)
2、须有时间之表示。(如制作及发文时间,并加注文号)
3、须合于现行法定格式。(用纸、格式、细项)
4、本文原则上须分段叙述,并具实质意涵(即为一定之作为或特定事物之告知),其表达方式为由左而右之横行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将行政机关的公文主要分为“命令(令)、指令、决定、决议、指示、布告、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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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的写作注意事项
1、 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报直接上级机关。
2、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不得直接送领导者个人。
3、不能越级行文,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请示时,应当抄报被越过的上级机关。“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同时抄送下级机关。
4、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如擅自行文,上级机关有权责令纠正或撤销。
5、要按办文意图和行文关系选准文种,分清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同一方向行文也要确定合适的文种,如上行文中请示与报告不能混淆。
6. 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政府及其部门与同级党委、军队机关及其部门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联合行文应当确有必要,单位不宜过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严格按照公文格式写作:
首先,公文的文体要合乎规范,所谓的文体是指公文的语言体例,也就是语体,包括语言、字词、文种。公文的目的在于表达作者的意图,这就要求语言简洁明快,用词通俗易懂,文种恰如其分。
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每一种公文适用一定的范围,表达一定的内容,相互之间不能混用,例如,需要用批复的,不能用通知。
其次,公文的格式要合乎规范。公文一般由标题、发文字号、签发人、秘密等级、紧急程度、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印章、发文时间、抄送机关、附注等部分组成。每部分的构成都有大致的规范,就是用纸、书写、排版、装订也有统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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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文本样式:
份号、秘密等级、紧急程度
××××文件
××发[200×]×号
标 题
××××(主送机关):
正 文
附件:
××××(发文机关) 200×年×月×日 (附注)
主题词:×× ×× ××
抄 报:×××× ××××
抄 送:×××× ××××
××××办公厅
200×年×月×日印
共印××份
公文的特定格式
(1)信函格式
发文机关标志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居中排布,上边缘至上页边为30mm,推荐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标志。
发文机关标志下4 mm处印一条红色双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 mm处印一条红色双线(上细下粗),线长均为170 mm,居中排布。
如需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应当顶格居版心左边缘编排在第一条红色双线下,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第一个要素与该线的距离为3号汉字高度的7/8。
发文字号顶格居版心右边缘编排在第一条红色双线下,与该线的距离为3号汉字高度的7/8。
标题居中编排,与其上最后一个要素相距二行。
第二条红色双线上一行如有文字,与该线的距离为3号汉字高度的7/8。
首页不显示页码。
版记不加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分隔线,位于公文最后一面版心内最下方。
(2)命令(令)格式
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加“命令”或“令”字组成,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0 mm,推荐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
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居中编排令号,令号下空二行编排正文。
签发人职务、签名章和成文日期的编排见7. 3. 5. 3。
(3)纪要格式
纪要标志由“XXXXX纪要”组成,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 mm,推荐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
标注出席人员名单,一般用3号黑体字,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出席”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仿宋体字标注出席人单位、姓名,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
标注请假和列席人员名单,除依次另起一行并将“出席”二字改为“请假”或“列席”外,编排方法同出席人员名单。
纪要格式可以根据实际制定。
参考资料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我国公文有统一性的特点,它的格式、种类、行文规则、办理等都是全国统一的,一般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的国家规范《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执行,此次修订于2012年7月1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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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原则
1、内容上“三查三改”
查立意:看是否明确、完整、突出,改观点错误、浮泛空洞、文不切题、含混冗杂、不合逻辑之处。
查措施政策:看措施、规定、办法、意见是否符合政策,切实可行;改矛盾抵触之处及不求实效的官话、套话、大话、空话和不力之处。
查材料:看是否具体、真实、典型,改一般化、概念化和不实之处。
2、文字上“三查三改”
查篇章:看是否明确、紧凑、合理,改杂乱无章、上下脱节、主次详略不当等。
查行文:看是否精炼、合乎语法和逻辑,改用词不当、啰嗦累赘、逻辑错误之处。
查文字:看是否规范,改错别字、生造词语、滥用简称、标点错误和文面款式毛病。
3、体式上“五查五改”
查文种、标题、主抄送单位、附件、附加标记有否问题,如有即行订正。
办文必须迅速及时,不失时效。公文一般有一定的时效,特别是有明显时间要求的公文,如果超过时限,就会耽误工作,造成损失。因此,为了做到公文处理及时、迅速,必须健全制度,简化手续,增强时间观念,以保证公文尽快处理。
公文的保密也要符合要求,必须严格地执行保密制度,严格控制拟稿过程、印刷过程、处理过程,不管是什么人泄密,都是失职渎职,都要受到法律制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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