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外地户口,宝宝快要上幼儿园了,需要家长办理暂住证。请问具体需要些什么?还有,女性还需要提供生育证明什么的吗?盼热心人前来解答,请不要复制老早前的答案!多谢,多谢!!!
南京的暂住证在2015年6月15日停止办理,改为居住证。这个要先清楚,办理的不再是暂住证,而是居住证了。这边为大家讲解下如何办理居住证。
1、首次办理居住证免费,遗失补办或损坏换领需缴纳20元工本费,居住证自申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发放
2、居住证需一年一签注。
居住满一年的最后一个月内,居住证持有者应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点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则居住证使用功能自动中止。若在功能中止30天内补办签注,则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超出30天补办签注的,其在居住地居住期限自补办居住证签注之日起重新计算。
3、已经办理的暂住证,
有效期在2015年12月31日内的,可以正常使用到有效期结束。有效期超过2015年12月31日的,必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居住证受理点换领居住证。2016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的暂住证一律作废。
拓展资料:
暂住证(Temporary Residence Permit )这个词据说为深圳首创,是深圳移民文化的一个标志性符号,它让初到深圳的外来人口拥有了暂时居住的权利和一个身份,这个词语本身蕴涵着生活的不安定性。中国“打工文化艺术博物馆”的第一件展品就是暂住证。后来暂住证制度在中国流传开来,暂住证是特定时期的人口管理方式,目前中国不少地区已取消暂住证,由居住证代替。目前仍推行暂住证制度的城市有北京,上海(临时居住证)等城市,被誉为“外来打工者永远的痛”。
2015年2月15日,国家《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将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新的暂住证办理条件还需要房管局备案
参考资料:
1.单位招用暂住人员并提供住宿的,由招用单位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2.暂住人员租房居住的,由房屋出租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本人居民身份证(不满16周岁的可持本人其他身份证明)。
暂住在居民家中的,携带户主的户口簿(本人申领);
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需单位或雇主带为申领);
暂住在出租房屋的,需携带租赁合同(由房主带领本人申领);
婚育龄妇女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即可。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十六周岁的下列人员,应当申领暂住证: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雇用的人员;
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的人员;
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
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
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