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业
代理业,是指代委托人办理受托事项的业务,包括代购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其他代理服务。
1) 代购代销货物,是指受托购买货物或销售货物,按实购或实销额进行结算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2) 代办进出口,是指受托办理商品或劳务进出口的业务。
3) 介绍服务,是指中介人介绍双方商谈交易或其他事项的业务。
4) 其他代理服务,是指受托办理上列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业务。
5) 金融经纪业、邮政部门的报刊发行业务,不按本税目征税。
2、旅店业
旅店业,是指提供住宿服务的业务。
3、饮食业
饮食业,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顾客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 饭馆、餐厅及其他饮食服务场所,为顾客在就餐的同时进行的自娱自乐形式的歌舞活动所提供的服务,按“娱乐业”税目征税。
4、旅游业
旅游业,是指为旅游者安排食宿、交通工具和提供导游等旅游服务的业务。
5、仓储业
仓储业,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
6、租赁业
租赁业,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 按照联合国和世界贸易组织的分类方法,服务业主要包括11大类:
商务服务(其中又分为专业服务、计算机服务、干租服务等类别);通讯服务(其中又分为邮政服务、速递服务、电信服务、视听服务等类别);建筑和相关工程服务;分销服务(其中又分为佣金代理服务、批发服务、零售服务、特许经营服务等类别);
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其中又分为保险和保险相关服务、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证券服务等类别);与健康相关的服务和社会服务;旅游和与旅行相关的服务;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
运输服务(其中又分为海运服务、内河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铁路运输服务、公路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运输辅助服务等类型)。 服务业从为流通服务到为生活服务,进一步扩展到为生产服务,经历了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
服务业的社会性质也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变化。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主要是为奴隶主和封建主服务,大多由小生产者经营,因而具有小商品经济性质。资本主义服务业以盈利为目的,资本家和服务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雇佣关系。
社会主义服务业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以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为目的,是真正为全社会的生产、流通和消费服务的行业,
7、广告业
各地的广告业发票样子不同。既有手写的也有机打的,一般都有水印,个别地方是没有水印的。
目前重庆地税监制的广告业发票有电脑版和手工填开版两种。山西省广告业务应使用服务业发票。
扩展资料:
服务业发票税率:
一、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后适用税率
生活服务业目前的营业税税率一般为5%。营改增之后,餐饮业、旅游业、酒店业、娱乐业等在内的生活性服务业会依据此前出台的《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小规模纳税人采用3%的征收率,而一般增值税纳税人采用6%的税率。
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从5%的营业税到3%的简易征收率,这部分肯定是减税的。对适用6%税率的一般纳税人而言,是否减税则要看抵扣情况,比如餐饮业,如果抵扣多,那相对于不能抵扣的5%的营业税,税负降低,对以前营业税税率为5%-20%的娱乐业而言,营改增后,税率明显降低。
按照这个预期,税率由5%营业税提升到6%增值税,由于可以就货物服务采购支出抵扣进项税,因此整体税负可能有所降低。
实现整体税负降低的主要挑战将会是如何从供应商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常以现金交易,并在很多情况下需要向小规模纳税人采购食材的餐饮业更是如此。
二、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的财税影响
对餐饮企业来说,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大部分的餐厅的供货商都不能提供增值税发票,有些供应商是没有资格开具增值税发票,有些是开票会提高成本,提高供货价,这个成本很可能转嫁到餐厅,餐厅在不能提价时,就得压缩利润。
然而,餐饮业营改增后一个新的挑战将会出现——销售食品(外卖)需要缴纳17%的增值税税率,而堂食则只需缴纳6%的增值税。如何区分提供货物或服务(服务中也包含了货物的销售)的地点将可能成为新的争议热点。
对酒店业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应确保大多数酒店所提供的主要服务(住宿,会议和活动以及餐饮)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法规现已明确约定与购进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东服务相关的进项税不得抵扣。
因此酒店业将面临的另一大挑战是如何合理划分会议或活动的套餐价格(以及管理客户发票需求),会议或活动套餐价中往往还包含餐饮或住宿的部分。
就医疗行业而言,人力资源成本占比较大,相应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有限,这对于行业平均毛利率水平不高,且需要在大型先进医疗设备和高端医疗人才上加大投入的医疗服务行业,特别是外资及民营等社会资本投资企业来说,无疑是巨大的压力。
为保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承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已明确了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 服务业发票
一、代理业
代理业,是指代委托人办理受托事项的业务,包括代购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其他代理服务。
1、代购代销货物,是指受托购买货物或销售货物,按实购或实销额进行结算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2、代办进出口,是指受托办理商品或劳务进出口的业务。
3、介绍服务,是指中介人介绍双方商谈交易或其他事项的业务。
4、其他代理服务,是指受托办理上列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业务。 金融经纪业、邮政部门的报刊发行业务,不按本税目征税。
二、旅店业
旅店业,是指提供住宿服务的业务。
三、饮食业
饮食业,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顾客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 饭馆、餐厅及其他饮食服务场所,为顾客在就餐的同时进行的自娱自乐形式的歌舞活动所提供的服务,按“娱乐业”税目征税。
四、旅游业
旅游业,是指为旅游者安排食宿、交通工具和提供导游等旅游服务的业务。
五、仓储业
仓储业,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
六、租赁业
租赁业,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 按照联合国和世界贸易组织的分类方法,服务业主要包括11大类:
商务服务(其中又分为专业服务、计算机服务、干租服务等类别);
通讯服务(其中又分为邮政服务、速递服务、电信服务、视听服务等类别);
建筑和相关工程服务;
分销服务(其中又分为佣金代理服务、批发服务、零售服务、特许经营服务等类别);
教育服务;环境服务;
金融服务(其中又分为保险和保险相关服务、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证券服务等类别);
与健康相关的服务和社会服务;旅游和与旅行相关的服务;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运输服务(其中又分为海运服务、内河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铁路运输服务、公路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运输辅助服务等类型)。
服务业从为流通服务到为生活服务,进一步扩展到为生产服务,经历了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服务业的社会性质也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变化。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主要是为奴隶主和封建主服务,大多由小生产者经营,因而具有小商品经济性质。
资本主义服务业以盈利为目的,资本家和服务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雇佣关系。社会主义服务业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以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为目的,是真正为全社会的生产、流通和消费服务的行业,
七、广告业
各地的广告业发票样子不同。既有手写的也有机打的,一般都有水印,个别地方是没有水印的。
目前重庆地税监制的广告业发票有电脑版和手工填开版两种。山西省广告业务应使用服务业发票。
2009年7月广东省为了统一全省地方税收发票的印制和使用,规范发票管理,减少纳税人负担,于发票换版的同时,对部分发票种类进行了简并。譬如取消了《广告业发票》等,而用新增设的《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发票》代替。
扩展资料:
服务业发票的税收处理:
(1)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
根据税法规定,酒店餐饮企业兼营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然后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将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2)混合销售行为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以上所述的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上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在内。
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3)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行为
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行为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兼营的应税劳务是否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4)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划分
营业税与增值税都是流转税,营业税主要对各种劳务征收,同时对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也征收营业税。增值税主要对各种货物征收,同时对加工、修理修配业务也征收增值税。两个税种性质相同,各自征收领域不同,理论上是可以划分清楚的。
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具体区别的问题,对此,国家做了一些具体规定。其中,涉及旅店、饮食、旅游等业务,根据混合销售规定的处理原则,比较容易确定征税范围。如饮食行业,在提供饮食的同时,附带也提供香烟等货物,就应按饮食业征收营业税。
另外一种经营形式是饮食业自制食品,即可对内又可对外销售货物的兼营情况。如某饭店在大门口设一独立核算的柜台,既对店内的顾客提供自制食品(如月饼、生日蛋糕、快餐等),又对外销售,这种情况属于兼营行为。
在划分混合销售或是兼营行为时都要严格区分两者的概念,才能正确划分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在其他服务业中,情况也比较复杂。例如某酒店开设的照相馆在照结婚纪念照的同时,附带也提供镜框、相册等货物,此种混合销售行为就应按其他服务业征收营业税。这是因为这项销售业务是以提供劳务为主,同时附带销售货物,这种情况下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营业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地区提供的服务业发票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地区在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不包括铁路运输)、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的,从试点日期开始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服务业发票
服务性发票包括什么
服务性发票包括:餐饮发票、住宿发票、电信服务发票、金融服务发票等。服务性发票是一种表明提供服务收取费用的票据,通常用于记录商业交易中的服务性收入。以下是关于服务性发票的详细解释:一、餐饮发票 餐饮发票是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具的发票,包括餐厅、饭店等餐饮服务场所消费的发票。这种发票是消费者在享用...
服务费发票有哪些
服务费发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餐饮服务费发票。当消费者在企业或餐厅用餐时,企业会开具相应的餐饮服务费发票。这种发票包含了餐饮服务的收费内容及相关金额。这是餐饮服务行业常见的收费凭证。2. 技术服务费发票。技术服务类公司或个人在提供技术服务后,通常会开具技术服务费发票。这种发票证明了技术服...
服务费发票都有什么
一、技术服务费发票 这是技术服务行业开具的发票,涵盖了技术咨询、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的收费。二、咨询服务费发票 咨询服务行业提供的专业意见、建议等智力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会开具咨询服务费发票。比如法律咨询、财务咨询等。三、劳务服务费发票 针对提供劳务或劳动服务的收费,如人力资源服务、...
生活服务类发票范围
法律分析:住宿发票,餐饮,服务业统一发票,广告业专用发票,洗车发票,仓储专用发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
服务费都能开什么票
服务费的发票开具具体取决于提供的服务类型。一般来说,所有的服务性收费都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咨询服务费:如法律咨询、财务咨询等服务,可以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 技术服务费:如软件开发、维护等服务费用,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 交通运输服务费:...
有什么服务发票
服务发票包括多种类型,如餐饮发票、交通服务发票、咨询服务发票等。服务发票是一种表明提供服务方和接受服务方之间交易凭证的票据。以下是关于服务发票的详细介绍:一、餐饮发票 餐饮发票是餐饮服务行业开具的发票,如餐馆、酒店等。消费者在这些场所用餐后,可以索取餐饮发票,作为消费凭证。这种发票记录了...
服务类发票是什么发票
服务类发票是企业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按照国家税务法规开具的一种正规发票。服务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包括但不限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劳务服务等。只要是企业提供的应税服务,都需要开具相应的服务类发票。这种发票可以作为购买服务的凭证,同时也是企业核算收入、成本的重要依据。二、服务类发票的种类 服务类...
服务行业开什么发票
如信息技术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文化创意服务等项目。服务行业的企业在开具发票前,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票种申请,在税务机关完成审核并取得批准后购买发票开具的税控设备和发票专用打印机,然后于主管税务机关处领用发票并进行发票的开具。
服务类发票指的是什么
服务类发票是一种重要的财务凭证,用于证明服务交易的发生。具体解释如下:1. 服务类发票的基本定义:服务类发票是服务行业开具的正规发票,用于证明服务提供者已经完成了某项服务,并且服务已经被接受方确认支付。这种类型的发票通常涵盖了多种服务领域,如咨询、设计、教育培训、旅游、餐饮等。2. 服务类...
服务业发票的开具范围包括哪些
维修服务发票包括家电维修、汽车维修、机械设备维修等各种维修服务。这些服务旨在恢复物品的正常功能或状态。安装服务发票则是指为客户安装设备、系统或设施等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如空调安装、家具安装等。除了上述服务外,服务业发票还包括装饰服务、运输服务、金融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旅游服务、教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