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奶奶与01年前相继去世,名下有一套私房等待动迁,一直没有过户。他们共育有2男3女,其中1女在离婚后与父母同住(当时2老俱在)至今。我父亲于03年去世,我母亲与04年再婚现已离婚。我和我母亲是否有爷爷奶奶房屋产权的继承权?份额是多少?另外该房屋旁有一厨房,是当年我父母和爷爷奶奶共同出资搭建,并未入房产证,动迁时是否会给予补偿?
那么说爸爸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追答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是的,法条明确写着。
其实我还想说的是,一般都是离婚的时候提婚后共同财产,想去世后的继承问题一般就不太追旧是不是共同财产了,就即使爸爸的去世后不是共同财产那部分,妈妈也是有继承权的,只是不是共同财产的那部分不用妈妈和爸爸等分而已,可能我说的会让你更乱。那就算了,看上边就可以了!
那么这种情况的继承权有没有时效?是不是从爷爷奶奶去世后20年内我和母亲不提出继承就失去继承权?
追答不是吧,继承权一般都是这样的额,你若是法定继承人的话,被继承人去世的时候你就已经取得了继承权,只是差过户之类的问题了
还有一点,你继承的是爸爸的遗产,不是奶奶的,除非爸爸先于奶奶去世你才有资格隔代继承呢,按理来说,奶奶的遗产是和孙子那辈没什么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