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8月12日)我们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个购买合同,但是商品总价的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大写金额是壹万零柒拾元,小写是10800。壹万零柒拾是他们的销售在计算价格的时候少计算两个商品的出来的,后来他们发现了错误就改成了10800,没有改大写金额。
但是他们最后给我们的优惠价是10350元这个价格,10350元的大写是正确的,但是10350的这个优惠价是基于10070的这个价格含税以后给我们的报价。现在他们的意思是要取消合同,或者要我们加上这少算的两个货架的价钱才愿意15号交货
现在我的问题是我们约定是8月15日交货,如果他们不交货算不算他们违约?这个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话合同还是否有效。请各位大大解答一下
这就是出问题的部分,我们12号已经付了4000的定金
壹万零柒拾元的这个价格是他们的销售自己算错了的,但是合同里面写的商品总数量是对的,最后10350的这个含税优惠价是基于10070的这个错误价格上面得出来的,这样的话您怎么看
追答既然没有单价,真要依法推定的话就是壹万零柒拾元。对方不按期交货就是违约。
不过总共也只差了几百元,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当然也可以更改(因为这种更改是对你方不利的,所以只要你方发传真给对方就可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