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8-18
按照现在的法律分割房子,如果是婚后财产的话,因为我不了解里面的具体情况所以也无从谈起,但我可以给你举个例子你好好理解以下:比如说:房子由男女一方父母首付,首付10万,房子买时 原总价50万 夫妻共同生活后偿还了 40万 那么按照现合同法 男方父母支出部分视为男方个人财产那么也就是说 是占有50万中的20万也就是2/5的比例,假如说现在房子价值80万了 增值部分也是按此比例分配即女方应得房产部分为2/5*80,不过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公婆的那十万元还回去了,那么应当视最开始的首付为一种借贷行为,而不是所谓的男方财产了,而是夫妻双方共同借贷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就是一人占有1/2了。 当然其他财产的话如果是婚后收益所得是共同财产。就是说你嫁给他,他是一分钱都没的,但是现在他有了100万了,那么你们一人有50万,至于房子主要看婚后是否有其父母出资的部分,如果没有那么可以视为你们共有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这个还是按照这个原则处理,属于共同财产
最高法院最新的司法解释主要针对父母亲为小孩购房和一方的婚前财产的处理规定,不涉及到婚后双方的购房的
祝你好运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31
下面是相关法律规定,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8-18
首先明确的是,对新婚姻法有了新的法律解释,而不是新颁布了婚姻法。
其次,如果现在离婚,肯定是适用现在的法律原则。
最后,你的情况,房子属于婚后购买的,虽然不是写的两个人的名字,根据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精神,只要没有明确的证据能证明房子是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那么房子属于你们共同财产,离婚时你有权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