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

比如2010年1月开业2010年6月关闭那这个企业的纳税年度是不是算一年呢?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改组、合并、破产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限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限为一个纳税年度。

1、一般情况,纳税年度即纳税会计期间,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选定的纳税年度,我国的纳税会计期间是指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纳税会计期间不等同于纳税期限,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是日或月。
2、特殊情况,纳税年度规定: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改组、合并、破产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限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限为一个纳税年度。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1
纳税年度即纳税会计期间
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选定的纳税年度,我国的纳税会计期间是指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如果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改组、合并、破产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限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限为一个纳税年度。
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8-18
以其实际经营期限为一个纳税年度。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