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8-19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
第一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得提前支取。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
第二条 [统筹养老金]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即现行制度中的基础养老金,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不变。
第三条 [缴费不足十五年人员的继续缴费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