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有加拿大的两支球队,分别为温哥华灰熊队(主队地址为加拿大温哥华,现迁址至孟菲斯)、多伦多猛龙队,具体原因如下:
1、源于NBA扩张加拿大的计划。
温哥华灰熊队在1995-96赛季和多伦多猛龙队一起加入了NBA。温哥华和多伦多成为了从1946-47赛季以来仅有的两支非美国本土的球队(在1946年多伦多爱斯基摩人队曾有短暂一年的BAA联盟经历)。
2、属于美国男篮职业联赛(NBA)东部联盟大西洋赛区的一部分
多伦多猛龙队,是NBA最年轻的球队之一,于1995年成立并在1995-1996赛季加盟NBA,是一支属于加拿大安大略省的省会多伦多的职业篮球队,是美国男篮职业联赛(NBA)东部联盟大西洋赛区的一部分。
扩展资料:
NBA扩张面临的问题:
因为一些大城市还没有NBA球队,几乎没人不愿看到西雅图把超音速带回NBA,或者是拉斯维加斯增加一支职业球队,引爆当地的体育市场。长期以来,堪萨斯城一直被认为是个迷人的篮球市场,还有路易斯维尔。
在温哥华,越来越多的人希望重新拥有一支NBA球队,而墨西哥城每年都有举办NBA常规赛。
事实上在现阶段,NBA扩张策略仍面临很多现实问题。
1、收入分成
这是NBA扩军所面临的最大障碍。目前,NBA正向较小市场投入大量资金,力图营造一个更为均衡的竞争环境。尽管如此,仍有不少NBA球队在收入分成时没有得到公平对待。
2、一笔不划算的经济账
扩军一支NBA球队,就可以让联盟得到10亿美元的扩张收益,这种想法似乎很诱人,各队老板也会从中受益。但如果NBA扩军两支球队,可以得到20亿美元,再除以30支球队(NBA在历史上曾采用过这种分摊方式),每位老板大概会得到6660万美元。
目前高达240亿美元的电视转播合同,每队可以得到8亿美元。如果下一份电视转播合同增加到280亿美元,每队的分红可以涨到9.333亿美元。但如果NBA同时扩军两支球队,等于多了两张嘴分蛋糕,那么每队得到的份额会减少到8.75亿美元,相当于少挣了5800万美元。
3、电视转播合同不是大锅饭
目前,NBA的电视转播合同是创纪录的,这令球队市值和球员工资显著增加。
但问题在于,眼前的乐观大势会被媒体流的发展所左右。随着传统有线电视服务的消亡,进入体育市场的新媒体被盲目看好。有一种声音认为,也许下一轮NBA劳资谈判会令电视转播合同缩水。换句话说,现在NBA球队老板们拿到的都是短暂暴利,自然不希望有人插足分羹。
还有一种潜在的风险是,虽然NBA的合作伙伴数在激增,可一旦现有的电视转播合同到期,转播权的价值降低,他们随时会抽身而去,或者寻求更为复杂的合作模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孟菲斯灰熊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多伦多猛龙队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120161.htm?subLemmaId=120161&fromenter=%B6%E0%C2%D7%B6%E0%C3%CD%C1%F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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