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可以告别人诬陷或者是诽谤吗?还是其他的罪名?

情况是这样的,我常常没起见就没去上班,用钱大也找别人借了钱.
但是就因为这些,给别人借口到处说我可能在吸毒,偷别人东西.
给我的工作和生活还有家里带来了很多的不便.压力很大.
他这样说已足以贬损我的人格,破坏我的名誉了.
请问这些的情况下,能告别人诬陷或者是诽谤吗?
在线等..谢谢....
我再说一点,希望回答问题的能详细点.

现在连我的爸妈都不相信我.以为我吸毒和偷别人东西.
我是借了别人钱很久才还,那是因为我身上没钱,所以才很久才还别人.
我没请假就没有去上班,常常晚上没住在公司的宿舍里.
但是我借钱的那个人不是说出我吸毒和偷别人东西的人.不是同一个人.

  须看其行为是否具有诬陷或诽谤性质与危害后果,如有则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其行为情节较轻或不具罪则属于侵权行为,可以追究其侵权责任。

  诬陷行为,意思为伪造事实,以言语冤枉好人,加以陷害(损毁)他们的名誉;或是刻意假造罪状加以陷害他人【不过无意识行为则称之误解(诬赖)他人】。
  诬告陷害罪,是指故意捏造犯罪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或者有关国家机关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诽"是背地议论,"谤"是公开指责。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8-19
首先,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可能还不足以构成诬告陷害罪或者诽谤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与 第二百四十六条【诽谤罪】:“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之规定,都要求“情节严重”,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诬告或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诬告或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诬告或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只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刑事犯罪。而且诬告陷害罪必须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告发方式多种多样,如口头的、书面的、署名的、匿名的、直接的、间接的等等。如果只捏造犯罪事实,既不告发,也不采取其他方法引起司法机关追究的,则不构成本罪。
其次,捏造散布的事实必须是虚假的,也就是说您确实没有过被散布的行为。
再次,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要求被害人自己去法院起诉并举证证明犯罪事实,证据要求达到确实、充分,实践中被害人由于调查取证困难重重,致使证据很难达到确实、充分的要求,所以该罪很难被认定。
最后,根据您所述情况,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起诉侵权(名誉权受损),要求被告人赔偿,通过诉讼的方式与诉讼过程本身,对被告人及其其他公民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第2个回答  2011-08-19
如果是故意的,且影响巨大的,可以构成侵害名誉权,严重的就是诽谤罪。这个你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要么就自诉要求法院判诽谤罪,不过这个比较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8-19
去法院诉刑事诉讼,侮辱诽谤罪
如果法院不受理再提起民事诉讼,诉侵害名誉权,要求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停止侵害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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