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公证处公证二手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需要带什么证件去?

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房屋,公证处受理吗?

需要带以下证件:

1、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网上签约的当地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5、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专有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解散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7、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房屋平面图将产权人名字遮盖复议买方人数+1份

扩展资料

办理流程

1、购房资格核验(住宅类)

2、网签合同

3、地税部门核定契税

4、房屋发证大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其他资料:

(1)住宅类房屋买卖的,还需提供购房资格审核时申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籍证明及其他材料原件

(2)央产已购共有住房转移的,还应提交《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原件

(3)已购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出售,确需出售的,需提交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的证明原件;满五年出售的,需提交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开具的放弃回购权的证明

(4)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证明

(5)标准价、优惠价提交补交房价款证明或满65年工龄的证明原件

(6)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产的)

(7)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栋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8)商业配套设施转让的,还应提交按规划用途使用房屋的承诺原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手房买卖流程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3

1、买方:所有产权人与配偶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如果有未成年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带上孩子的出生证明和户口本以及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代签。

2、卖方:所有产权人与配偶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或购房时间证明、房屋产权证,如果有未成年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带上孩子的出生证明和户口本以及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代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

二、标的

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三、价款 

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五、违约责任 

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

七、合同生效条款 

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十、附件 

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扩展资料

房产公证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房产租赁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房产侵害协议公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确认房屋产权公证、涉及房屋的保全证据、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事务公证等。

房产属于不动产,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房产公证一般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公证由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管辖;涉港澳台房产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区司法厅(局)指定的公证处管辖。

《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是司法部门与建设部于1991年8月31日联合下发的办理房产公证的重要法律文件。《通知》规定:

1、继承、赠与房产,当事人应当先办理继承、赠与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和有关契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3、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行为,必须办理公证,然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手续;

4、各地房地产管理机关与司法公证机关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本地其他房产事项必须公证的规定;

5、有关办理公证和房产登记的程序事宜。

除《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外,国家、地方在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如国务院《关于外国人私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规定,办理涉及房屋所权登记或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证件必须办理公证。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办公证。代管房屋、有产权纠纷的房屋、在规定的期限内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达不成新的抵押协议的房屋的拆迁,应当由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城建部《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规定,委托他人代办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委托书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各专业银行规定,涉及房屋抵押的抵押贷款合同或抵押担保文件要经公证机关公证。许多地方法规中也规定,私有房屋的继承、赠与、析产、买卖、转让、抵押、租赁、商品房和住房制度改革中的职工住房的预售、买卖、抵押、转让、继承、赠与、互换等,应当办理公证。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房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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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9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扩展资料:

由于目前法律没有做出相关要求,所以二手房买卖合同不是必须要公证的。但是,如果当事人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只有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以后合同才生效的,那么就必须要办理公证,否则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对于不同的法律行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头、书面及公证证明,取决于该法律行为所产生(或变更、消灭)的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它对于第三者的作用。

债权文书,如债权人和债务人对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争议、并经公证证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当债务人拒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作出裁判。

参考资料:人民网——二手房买卖怎样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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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1

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卖方需要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结婚证等。

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本等。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必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如果交易房产是多人共有的,则卖方应为所有共有人(以及其配偶),需要全部到场。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扩展资料:

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如下审查:

1.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是否与其本人一致;

2.申请人的行为能力是否完全具有,不存在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情形;

3.申请人进行房屋买卖交易以及公证的意思真实是否真实自愿;

4.申请人自己对于即将进行的交易以及公证所认识的后果是否与其行为实际产生的后果一致;

5.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主要条款(如交易标的、交易金额、付款方式等)认识无异议,或者至少已经基本达成一致;

6.交易的房产所有权明确,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交易的情形;

7.如果交易房产存在多个所有权人,则所有的产权人都与买受人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8.当事人的申请符合公证管辖的规定。

参考资料:公证程序规则-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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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6

办理房产买卖合同公证须提交的证明资料:

(一)转让方、受让方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公证机构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转让方、受让方为中国内地法人:

1、公司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三)转让方、受让方为境外法人:

1、转让方、受让方为香港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转递;

转让方、受让方为澳门公司,其材料经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办理公证;转让方、受让方为台湾公司,经台湾地区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由台湾海基会寄送。

2、转让方、受让方为外国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当地国家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

(四)房地产权证书。

(五)房产信息单。

(六)房地产买卖合同。

(七)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采取的是登记制,作为属于不动产的二手房,要变更所有权,就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花一大笔钱买来的房产,只有及时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才能安安心心属于你。

签合同前,要注意核实房屋情况。了解房屋自然情况,既包括房屋位置、地址、门牌号,还包括面积、户型、格局、结构、朝向、采光、开间、进深等细节,更包括房屋预留物品、装修情况、物业服务、生活配套、商圈环境等。

扩展资料:

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房产买卖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既可以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条款,使合同的内容合理合法,又可以督促当事人按约履行合同,有利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房产买卖合同公证-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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