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样的,国家和企事业单位认可。
根据国家教委、计委、财政部(87)教计字105号文件,第二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
第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需经教育部审批,只有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才有权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限在部分办学历史较久,师资力量较强,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本科院校中试行。 入学通过统一考试或政法干警考试,部分学校只向本校学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招生。
应届毕业生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后原则上应根据国家需要,按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参加双向选择和学校就业派遣;在职人员攻读第二学士学位者,不转户口、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修业期满无论是否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均回原单位安排工作,不参加高校的双向选择和就业派遣。
扩展资料: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对象: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对象主要是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含实行学位制度以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在职人员)。也可以根据国家的特殊需要,招收少量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按学分制提前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以下简称在校生)。
通过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获得本科学历的人,不能报考第二学士学位。如果想报考第二学士学位,需参加由国家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考试,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报名参加第二学士学位考试。
此外,一方面由于各校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专业和招生数量会由教育部严格限制,另一方面由于现在绝大多数的报考生源来自于即将毕业的本科生甚至研究生,从而使得第二学士学位的考录竞争也日趋激烈,一线城市的名校(如北/清、人大/外经贸等)的情况尤其如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通本科第二学士学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第二学士学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第二学士学位教育